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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出臺民族成份登記細則 18歲前只能變更一次

稿源時間:2016-05-28 13:17:44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zhanghonghong
【摘要】山東出臺民族成份登記細則 18歲前只能變更一次---據山東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山東新聞聯播》報道,省民委、公安廳今天在濟南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山東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實施細則》並進行政策解讀。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山東新聞聯播》報道,省民委、公安廳今天在濟南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山東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實施細則》並進行政策解讀。《實施細則》主要從公民民族成份的適用範圍、登記、變更規定等方面做了明確和細化。自今年5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5月30日。

   為公平從嚴民族成份登記 十八歲前只能變一次

  另據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報道,《實施細則》對變更民族登記進行了詳盡的規範。山東省民委副主任馬輝介紹到,在十八周歲以前,既限制次數,為1次,又限制了條件:一是父母婚姻關係發生變化,其民族成份與直接撫養的一方不同的;二是父母婚姻關係發生變化,其民族成份與繼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三是其民族成份與養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合法的變更當然支援,市民如果有類似民族登記的問題,可以向當地縣民族事務部門和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諮詢。(何緒剛 乾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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