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3月21日訊(記者 滿倩)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于2016年3月16日,經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公安部兩部委決定,發佈《住房城鄉建設部 公安部關於廢止<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的決定》。
作為計程車行業最重要的法規,已經施行18個年頭的《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就此廢止,是否意味著以後進入計程車行業不再有門檻?份子錢也不用交了?以後坐計程車會便宜嗎?
就在今年全國兩會,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的記者會上,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司長劉小明就“深化出租汽車改革與發展”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表示,目前,交通部正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研究論證,推動深化計程車改革指導意見和網路約車管理暫行辦法兩個文件儘快出臺實施。
針對網約車的管理,楊傳堂表示,目前暫行辦法主要明確了四個方面的核心內容:一是明確發展的定位。按照高品質、差異化的經營原則,有序發展網約車。二是在現行的法律框架下,對網約車經營者、駕駛員和車輛實行許可管理。三是規範網約車的經營行為。四是建立多部門的聯合監管機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楊傳堂表示,我國不會對網約車“一禁了之”,依法合規鼓勵新業態規範發展。未來,私家車通過轉化途徑轉化為合規的營運車輛後,就可以運營拉客。
對於當下的計程車份子錢制度,楊傳堂表示,將由過去的政府調控改為由企業或者行業協會與駕駛員或工會組織來平等協商,並鼓勵和利用網際網路的技術來構建企業與駕駛員利益的合理分配機制。
那麼,在山東濟南,《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的廢止會對整個出租行業帶來怎樣的改變呢?“廢止舊條例是為了迎接新辦法”,據濟南市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分析,就目前而言,濟南正規計程車行業依據的是2006年的《濟南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以及《山東省道路交通條例》和《濟南市道路交通條例》,整個濟南市區並未將《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作為日常管理的條例。其實每個行業的法律條令頒發後,到達每個城市甚至是縣市區一級都會另有自己的規定,濟南市的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也僅適用於本市市區城市道路範圍內的城市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的管理。至於計程車司機關心的“份子錢”問題,其實《條例》中並未提及,份子錢是駕駛員和計程車公司的民事關係,這屬於承包費,駕駛員購買的不是經營權,而是經營使用權,也就是説,《辦法》廢止主要影響的是計程車公司間的合併。
但業內人士則認為,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的廢止不僅是為網約車做準備,同時也是中國政府打破壟斷行業一家獨大改革的發令槍,從今往後我們會看到更多壟斷行業改革的步伐。從行業的角度看改革,打破壟斷就是最大的改革,從政府的角度看,把屬於市場的還給市場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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