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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齊魯公益盛典:“新環保公益訴訟首案”獲評“年度公益先鋒”

稿源時間:2016-03-11 10:14:25  文章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jiangyunhui
【摘要】3月10日晚,在山東廣播電視臺齊魯頻道、齊魯網、山東商報聯合舉辦的“2015年度齊魯公益盛典”上,“新環保法公益訴訟首案”獲評“年度公益先鋒”。

  【頒獎詞】年度公益先鋒:新環保法公益訴訟首案
  
  小時候,天空很藍,溪流清澈,霧還叫做霧,如輕紗般朦朧有詩意。長大後,霧成了霾,我們戴上口罩,艱難地尋找一抹湛藍、一顆星。這紙訴狀,不為索賠,沒有人賠得起一個天空。未來依舊有藍天,繁星也不再是傳説,是拍案而起的唯一理由。

“新環保公益訴訟首案”獲評“年度公益先鋒”

“新環保公益訴訟首案”獲評“年度公益先鋒”

一位普通的德州市民代表向李樹森、張猛兩位律師頒發獎盃

一位普通的德州市民代表向李樹森、張猛兩位律師頒發獎盃

  齊魯網濟南3月10日訊(記者 滿倩 孫長征 白少光)2015年3月,環保部主管的環保組織中華環保聯合會向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對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污染大氣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索賠近3000萬元。這也是新環保法實施後第一個針對大氣污染行為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
  
  3月10日晚,在山東廣播電視臺齊魯頻道、齊魯網、山東商報聯合舉辦的“2015年度齊魯公益盛典”上,“新環保法公益訴訟首案”獲評“年度公益先鋒”。
  
  當晚,“新環保法公益訴訟首案”的代理律師,山東康橋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樹森、張猛來到公益盛典。而為他們頒獎的,則是一位普通的德州市民代表,因為這起訴訟案,她和鄰居們都得以重新享受美好的環境、清新的呼吸。

   李樹森向觀眾介紹,“像大氣污染這類的案件我們律師代理的時候確實面臨著取證難等一系列的難題。但是我們總是還能找到辦法的。公益訴訟這項新的法律制度,就是要讓污染企業知道違法成本很高,不能再這樣幹了!”
  
  本年度齊魯公益盛典由山東廣播電視臺齊魯頻道、山東商報、齊魯網聯合主辦,齊魯頻道現場直播,齊魯網同步直播,山東廣播電視臺、齊魯網微信同步手機直播,《光明日報》、《大眾日報》、新華網、山東商報等省內外眾多媒體實現了融媒體的全面報道。
  
  事件回顧:
  
  2015年,新環保法開始實施,首次明確了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去年年初,針對公益訴訟條款的兩高司法解釋出臺,詳細規定了如何進行公益訴訟。
  
  2015年3月,環保部主管的環保組織中華環保聯合會向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對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污染大氣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索賠近3000萬元。這也是新環保法實施後第一個針對大氣污染行為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
  
  被訴前,德州振華曾因“超標排污”問題先後遭到德州市環保局、山東省環保廳作出的包括罰款、停産在內的一系列行政處罰。2014年北京APEC會議期間,德州振華還曾受到環保部的點名批評,但這些行政手段一直未能遏制其環境違法行為。
  
  作為全國律協環境、資源和能源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山東康橋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樹森是中華環保聯合會訴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大氣污染責任糾紛案的代理律師之一。李樹森説,他和同事張猛律師所代理的德州振華案目前被炒的火熱,但這亦從側面反映出環保公益訴訟案例之稀缺,而訴訟成本居高不下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原因是訴訟主體資格的限制。
  
  大約五六年前,李樹森和他的團隊開始專注與資源、環境相關的法律業務。作為德州振華案“中環聯”一方的代理律師之一,李樹森坦言,環境公益訴訟所面臨的專業法律素養要求壓力巨大。相關訴訟人才匱乏是當下環境公益訴訟的真實現狀。
  
  相比環保民事公益訴訟的“倒逼”效果,李樹森更期盼環保行政公益訴訟能早日到來,也就是直接將存在“懶政”“墮政”問題的行政機關告上法庭。
  
  2015年3月21日,針對德州晶華集團污染問題,德城區政府、晶華集團主要負責人將立即組織停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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