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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卓長立:修改義務教育法 學校增設小飯桌(圖)

稿源時間:2016-03-04 08:47:07  文章來源:齊魯網  作者:孔冠軍 責任編輯:jiangyunhui
【摘要】全國人大代表、濟南陽光大姐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卓長立認為,應當修改完善義務教育法,在學校增設小飯桌,用法律的準繩來約束管理解決這一普遍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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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濟南陽光大姐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卓長立

   “小飯桌”一直是大家關注的焦點,飯桌雖小,卻關係著孩子們的安全和健康。2015年10月份,濟南“小飯桌之爭”讓其再次陷入輿論的漩渦。全國人大代表、濟南陽光大姐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卓長立,也在關注著業主和小飯桌矛盾衝突的問題。卓長立認為,應當修改完善義務教育法,在學校增設小飯桌,用法律的準繩來約束管理解決這一普遍社會問題。

  “考慮到孩子們的午餐營養問題,如果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是因為法律缺失而沒有承擔相關的責任,我建議將相關的法律進行完善修改。”在卓長立看來,如果是配餐的話,孩子們在校內吃盒飯並不會帶來場地難題,但一定會增加管理難度。比如誰來管理?是學校還是家長;以及午間校內的安全問題等。

  卓長立表示,在校學生的午餐供給情況是廣大師生及其家長和校方不能回避的一個現實問題,但對在校學生的午餐供給方面,義務教育法卻未能有明確的規定。“但總歸不是沒有辦法解決,有了立法,解決孩子們午餐問題就有了依據。”卓長立説,由於義務教育法這樣的處於國家層面的“大法”沒有立法體現與規定,也導致了學生以及家長還有校方對午餐供問題究竟由誰負責、由誰解決等一系列問題也存在著迷茫和無奈。這也造成了教育主管部門、食藥監管等部門的相互推諉,也導致了責任與許可權不清,以致使小飯桌問題始終得不到圓滿解決。

  “可以補充規定,在校學生的午餐供給可由學校專人管理、專人負責並設立專門的科室。地方政府的財政部門在學校午餐方面的經費也應加大扶持和傾斜力度。關於學生的就餐地點一般可規定在校內解決,有關食品來源可由學校自主選擇,有條件的可設立食堂,也可由快餐公司送貨到府加以解決。”卓長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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