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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通報2015年全省涉鹽違法犯罪10大案

稿源時間:2016-02-26 09:38:49  文章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jiangyunhui
【摘要】食鹽是人民群眾一日三餐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食鹽安全事關千家萬戶,責任重於泰山。與“舌尖上的安全”相關的話題向來也是民眾最關心問題。

  齊魯網 2月25日訊(記者 郝愛印)食鹽是人民群眾一日三餐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食鹽安全事關千家萬戶,責任重於泰山。與“舌尖上的安全”相關的話題向來也是民眾最關心問題。山東省鹽務局今天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全省食鹽安全執法專項行動情況以及2015年度全省涉鹽違法犯罪十大案件。記者了解到,自嚴打涉鹽違法犯罪以來,2015年全省共查處鹽業違法案件21886起,查獲各類違法鹽産品6251.2噸,端掉制假、售假窩點258個,沒收加工設備14台(套)。移送司法機關涉嫌犯罪案件228起,行政拘留56人,刑事拘留218人,判刑58人。

  于本傑副局長介紹説,從人口結構、飲食習慣等多方面綜合考量,多年來食鹽消耗量相對維持穩定,起伏變化不大。而2015年,全省銷售食鹽101.18萬噸,同比減少23.49萬噸,降低18.84%。其中,入口小包裝食鹽銷售27.73萬噸,同比減少1.80萬噸,降低6.09%。與之相對應是2015年全省共查處鹽業違法案件21886起,比2014年增長7.1%,查獲各類違法鹽産品6251.2噸,比2014年增長69.32%。

  “由於不法分子錯誤解讀鹽業體制改革輿論影響、工業鹽監管難度不斷加大、飼料添加劑氯化鈉沖銷食鹽市場嚴重等現狀,2015年全省制售假冒偽劣食鹽形勢案件呈現明顯上升趨勢。” 山東省鹽務局副局長于本傑表示,不法分子為了牟取私利,通過分裝、加工、包裝或加貼假防偽碼等,昧著良心制售假冒偽劣食鹽,以工業鹽甚至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化工副産鹽冒充食鹽,迷惑難辨真假的普通群眾。

  “2015年全省移送司法機關涉鹽犯罪案件228起,比2014年增長261.9%。刑事拘留218人/次,比2014年增長327.45%,判刑58人,比2014年度增長286.67%。”于本傑副局長在發佈會上表示,省鹽務局從各地查處、移送並判決的案件中,選取了濟南王某某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青島譚某某等非法經營食鹽案、煙臺李某某等生産 銷售有毒 有害食品案、棗莊張某某 趙某某假冒註冊商標案等10個典型案例予以公佈。

  于本傑副局長介紹,從此次公佈的10個案件情況看,涉及到4個罪名,每個案件涉案人數多為2人以上,涉案鹽産品數量較大,反映了違法犯罪有向團夥化、規模化發展的趨勢;受到刑事追究的,有4人為從事食品加工、餐飲服務的業戶,説明瞭售假對象有由普通消費者向食品加工、餐飲服務業戶擴散的苗頭。

  “這一系列的違法案件的發生再次向我們敲響了警鐘,可以説,涉鹽違法案件居高不下,食鹽安全形勢不容樂觀,加強食鹽安全監管任重道遠。”于本傑副局長在發佈會上表示,下一步,山東省鹽務局將認真研判食鹽市場形勢,及時組織各級鹽政執法機構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整治行動。繼續加強與食藥、公安、衛生、工商、質檢等相關執法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對食鹽市場的監管合力。不斷深化兩法銜接工作,充分發揮刑事打擊對各類涉鹽違法犯罪行為的強大震懾作用,始終保持對各類涉鹽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努力凈化食鹽市場,確保食鹽安全。

  借助齊魯網于本傑副局長提醒廣大消費者,要切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一定要從取得食鹽零售許可證的門店購買食鹽。同時提醒各類從事食品加工、餐飲服務的業戶,務必要增強守法意識,一定要從合法渠道購進食鹽,切不可貪圖便宜,購買私鹽假鹽,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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