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養老險實行新規,不夠15年可以續繳
山東省人社廳發佈《關於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延長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含按規定確認的視同繳費年限,下同)不滿15年的,可以申請延長繳費至滿15年。
參保人員延長繳費,若符合條件、在企業繼續就業參保的,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未在企業繼續就業參保的,可以申請在繼續繳費地參照當地靈活就業人員的辦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按照規定,參保人員延長繳費,應當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繼續繳費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其中,符合條件、在企業繼續就業參保的,須經用人單位同意,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備案。
7月1日起義務教育段重度殘疾娃可享受送教到府
山東省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印發《關於開展義務教育階段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送教到府服務工作的意見》。7月1日起,不能堅持到特殊教育學校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義務教育階段6—15周歲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包括在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治療和在兒童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殘疾兒童少年可以享受送教到府服務。
根據這一意見,送教到府服務遵循家庭自願、定期入戶、量身定制、免費教育的原則,以到府送教服務為主,以社區教育和遠端教育為輔。每個服務對象每週送教2次,每次3課時,每學年不少於216課時。
送教到府服務對象為不能堅持到特殊教育學校或者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義務教育階段6-15周歲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包括在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治療和在兒童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殘疾兒童少年。
送教到府服務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同級殘聯配合,由有關學校具體組織實施。凡享受送教服務的殘疾兒童少年生均公用經費參照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執行,2015年達到6000元並逐步提高,已高於該標準的地區不得降低。適當提高孤獨症、腦癱學生生均經費標準。
山東省要求各市在2015年選擇2-3個縣(市、區)開展送教到府服務試點工作,2016年全面推開。本意見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