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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滬啟動離境退稅政策
北京和上海自7月1日起,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按照規定,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在制定離境口岸辦理離境手續,離境前退稅物品尚未啟用或消費;離境日距退稅物品購買日不超過90天;所購退稅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隨身攜帶或隨行托運出境,可以按照退稅物品銷售發票金額(含增值稅)的11%,退回增值稅金額。
目前北京確定的首批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有86家,其中包括多家大型百貨商場和旅遊特色商品經營企業。首都國際機場T2、T3航廈將設立海關查驗場所和退稅代理機構場所。
上海首批懸挂退稅商店標識的退稅定點商店共27家,主要分佈在上海中心商業街區、旅遊購物景區以及涉外居住商業社區。境外旅客可以在浦東國際機場和虹橋國際機場進行離境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