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配方食品包裝無中文標簽不得進口
由國家衛計委制定的一項新規《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新標準7月1日起實施,新規明確包括嬰幼兒配方食品在內的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上,應標示食用方法、每日或每餐食用量,以指導消費者合理使用。
新規還規定,進口嬰幼兒配方奶粉産品包裝上無中文標簽,或者其中文標簽不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將一律按不合格産品做退貨或銷毀處理。
此外,新規還明確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具有預防疾病、治療等功能,因此其標簽不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