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節目禁用“嘉賓主持”、臺胞來往大陸無需簽注、6省試點跨省繳納交通罰款、京滬啟動離京退稅政策……進入7月,一批新規新舉將正式實施。
6省試點跨省繳納交通罰款
公安部等三部門決定自7月1日起,在河北、安徽、山東、四川、貴州、雲南6省開展跨省異地繳納交通違法罰款試點。
此次試點實施跨省異地繳納交通違法罰款,將適用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現場做出的罰款處罰,且當事人的機動車駕駛證不是處罰地所在省份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情形。
當事人在上述6省因交通違法行為被公安交管部門現場處罰後,可以到處罰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任一營業網點櫃檯繳款,其 中,在河北、安徽、山東、貴州受到處罰的,還可以到處罰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信銀行任一營業網點櫃檯繳款。此外,當事人還可以通過上述銀行開設的網上銀行、 手機銀行、銀行自助服務終端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