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加強綠色電力證書與節能降碳政策銜接大力促進非化石能源消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拓展綠色電力證書(以下簡稱“綠證”)應用場景,深入推進能源消費革命,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推動完成“十四五”能耗強度下降約束性指標。
《通知》在加強綠證與能耗雙控政策銜接方面,提出實施非化石能源不納入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推動綠證交易電量納入節能評價考核指標核算,明確綠證交易電量扣除方式,避免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重復扣除。
《通知》稱,要堅持節約優先、能效引領,持續加大節能工作力度,切實加強節能日常管理,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準項目盲目開工,紮實推進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改造。將綠證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基礎憑證,加強綠證與能耗雙控政策有效銜接,將綠證交易對應電量納入“十四五”省級人民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指標核算,大力促進非化石能源消費。
在夯實綠證核發和交易基礎方面,《通知》提出,要加快可再生能源項目建檔立卡和綠證核發。落實綠證全覆蓋等工作部署,加快制定綠證核發和交易規則。到2024年6月底,全國集中式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基本完成建檔立卡,分佈式項目建檔立卡規模進一步提升;要擴大綠證交易範圍。鼓勵各地區實行新上項目可再生能源消費承諾制,加快建立高耗能企業可再生能源強制消費機制,合理提高消費比例要求。鼓勵相關項目通過購買綠證綠電進行可再生能源消費替代,擴大綠證市場需求。推動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機關和事業單位發揮帶頭作用,穩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費比例;要規範綠證交易制度。建立跨省區綠證交易協調機制和交易市場。(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