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院幫我要回這筆錢,多年的積怨終於了結了。”5月28日,申請人湯某某來到南部法院,拿著一面“親民司法· 秉公辦案”的錦旗送給法院執行幹警,對法院為民、公正的執行點讚致謝。
申請人湯某某與被執行人何某某原係親家關係,2015年3月,何某某因承辦工程需要資金週轉,向湯某某借款20萬元,未約定還款期限和利率。後經兩級法院審理,雙方達成和解:何某某在2020年1月25日前向湯某某給付20萬元,逾期未付清,從2020年1月25日起計付利息。該調解書生效後,何某某仍未履行,湯某某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何某某曾多次承諾表示願意還款,但需要延長履行期限。考慮到當事人特殊關係,在執行幹警主持下,雙方自願達成和解協議約定分期履行。但沒想到,何某某每次都是給付一部分後又“食言”,執行法官批評教育一次,被執行人當場履行一部分,剩餘部分又繼續達成新的和解協議,反反覆復。截至2023年底,尚欠本金7萬餘元及利息。2024年4月,申請人再次恢復執行,鋻於被執行人多次言而無信、拒不履行的行為,經申請人申請,法院立即啟動對被執行人名下房産的拍賣程式。
了解到房屋即將被拍賣後,被執行人家屬主動聯繫法官希望處理案件。看到被執行人態度發生轉變,執行幹警立即組織雙方進行協商,但因雙方矛盾積怨較深,不願面對面進行和談,執行幹警遂多次通過電話、到府方式做雙方思想工作,並交換雙方意見和還款計劃。最終,懾于法律震懾力和執行法官釋法析理,被執行人家屬當場籌錢代為償還,同時申請人作出讓步,放棄利息2萬元。至此,案件順利全部執行完畢,雙方當事人的糾紛得以化解。
一面錦旗,詮釋著當事人對南部縣法院執行工作的認可和信任。接下來,南部縣法院執行幹警將繼續堅持司法為民初心,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加大執行力度,讓更多的勝訴權益真正兌現成“真金白銀”。(殷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