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賀!南充市順慶區法院李春霞被授予四川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榮譽稱號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4-02-22 06:36:05 編輯:楊仁昌 點擊:
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發佈《關於表彰第七屆四川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和記一等功公務員、記一等功公務員集體的決定》。南充市順慶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春霞被授予四川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榮譽稱號。
李春霞,女,漢族,中共黨員,現任順慶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所獲榮譽:全國法院先進個人,四川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四川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進個人,南充市最美法治人物,南充市十佳政法幹警,南充市法院調解能手、辦案標兵、優秀庭長,多次被評為優秀公務員,並被榮記個人二等功、個人三等功,以她個人名字命名的“春霞調解工作室”,被授予四川省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創新示範品牌。
“以公為上、以民為先”的辦案標兵
公平公正是李春霞始終堅守的執法辦案之“魂”。為了核實黃某某訴陳某某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的證據,她驅車100余公里,找到相關當事人了解情況、查清事實,裁判結果讓當事人心服口服。為了化解32戶業主因購買攤位與某房産公司的糾紛,她組織雙方多次“面對面”協調,促成糾紛圓滿解決。自辦案以來,她的案件調撤率保持在60%以上,成功調解10人以上群體性糾紛25批829件,從未引發群訪、集訪。截至目前,累計辦結3000余件,年均辦案近200件,無一發回重審和全改案件,無一纏訴纏訪。
為民情懷是李春霞始終秉持的執法辦案之“本”。在案件辦理中,她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因為開發商與建築商之間的糾紛,63戶老職工的房屋被拆遷7年後仍得不到安置,引發集體信訪。李春霞被邀請提前介入進行訴前調解。她一戶一戶地聽取意見,勸導老職工們依法表達訴求。同時,選出三件具有代表性的案件進行示範訴訟。在示範訴訟的基礎上,又積極向被告某開發商釋明調解的優勢。最後,開發商同意按照判決結果履行義務,並在三天內向63戶職工交付了房屋。兩個月後,這起長達7年的群體糾紛徹底化解。類似這樣的案件,李春霞辦理的還有很多,雖然有些苦累和疲憊,但她最感欣慰的是人民群眾信任的眼神和滿意的笑容。
“以情動人、以理服人”的調解能手
2019年,順慶區法院大力推進訴源治理,任務落在時任立案庭庭長李春霞肩上。房地産糾紛訴源治理法官工作站是李春霞牽頭設立的首個法官工作站,也是四川省首家入駐房調委的法官工作站。
南門壩195戶的拆遷安置補償糾紛、鄭林等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糾紛……一樁樁案件,在“法官工作站”的引導下均得到了有效化解。數據顯示,自房地産糾紛訴源治理法官工作站建立以來,已成功調解房地産糾紛7000余件,涉及金額30億元10萬餘戶,群眾滿意度達100%。
試水“房地産糾紛訴源治理法官工作站”成功後,順慶區法院黨組繼續推進訴源治理走深走實,“春霞調解工作室”應時而生。“春霞調解工作室”加強訴非銜接,聯合行業主管部門、行業調解組織、人民調解組織、法律職業共同體等協同共治,相繼邀請32家調解組織、430名調解員參與糾紛訴前調解。
2019年7月,時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到順慶區人民法院調研時,評價順慶區法院訴源治理工作為“楓橋經驗的創新和發展”。2023年,“春霞調解工作室”全力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與中國中小企業協會簽訂合作協議,在南門壩、白土壩兩大商圈設立“春霞調解工作站”,加強對涉企業糾紛的前端治理。新時代“楓橋經驗”在“春霞調解工作室”落地、生根、發芽、開花。
“以法為炬、以心化結”的暖心法官
面對當事人,李春霞以法為炬、以心換心,用真誠贏得人民群眾的信賴,讓法治之光照進每一個心靈。
趙某因為樓上漏水問題訴至法院。先調階段,李春霞爭取公安機關協助,搜尋到樓上住戶,一番法律釋明,樓上住戶認識到錯誤,主動進行了整改。“我本以為起訴到法院也沒什麼用,沒想到真把問題解決了,感謝您為我的案子盡心盡力。”在給李春霞的感謝信中,趙某這樣寫道。
還有一起贍養案件,幾名子女均不願意贍養不能自理的母親,將母親抬到法院後離去。李春霞立即聯繫養老機構解決老人的暫時居住。在深入了解案情並詢問各方情況後,考慮到老人不願意跟隨兒女生活,她又幫忙聯繫了養老院。經過多次與幾位兒女以心換心的溝通,兒女們最終自覺履行了法院判決的支付贍養費的義務。
近年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也愈加激烈,業主以各種理由拒絕繳納物業服務費。李春霞帶領“春霞調解工作室”,一個一個小區走訪,一個一個小區宣傳,擺家常、講道理、釋法律,緩解物業矛盾,一大批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撤回起訴。
經過近5年的實踐,“春霞調解工作室”有效搭建了一個矛盾糾紛防治綜合平臺,構建了線上線下兩種糾紛調處場景,完善了法治宣傳、訴源治理、多元解紛和數助決策四大功能,提煉出“124”的工作模式。該做法在全市、全省推廣,成為全省“做得好、信得過、叫得響”的調解工作品牌。央視社會與法頻道對該工作室進行了專題走訪,《人民法院報》等媒體進行了專版報道。(順慶區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