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年關歲末,嘉陵區法院啟動了“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行動,聚焦一批涉民生案件,精準發力、集中攻堅,努力讓人民群眾安心過好年。
2024年1月30日上午,一起欠薪案件的申請人胡某甲走進嘉陵區法院,送來一面印有“執法公正高效·為民暖心週到”的錦旗,並向執行法官何澤祥、姚軍表示感謝。在該案中,執行法官通過主動引導申請人進行司法救濟、參與分配,促使申請人的案款得到了優先受償。
2022年,嘉陵區法院受理胡某甲、胡某乙申請執行南充某房地産開發公司、四川某建設工程公司、楊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立案標的為14.12萬元。在首次執行中,執行法官窮盡執行措施,未查到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産,案件只能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式方式結案。
為確保“終本不終案”,執行法官後續堅持定期對被執行人關聯案件和財産情況進行查詢。經法官核實,在南充某建材公司與四川某建設工程公司、四川某裝飾工程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某建材公司在案件終本後,通過異議程式,申請追加四川某建設工程公司原股東李某、紀某為被執行人,後案件雙方通過協商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李某、紀某主動履行了全部案款。
發現該線索後,執行法官建議胡某甲、胡某乙提出執行異議,追加四川某建設工程公司原股東李某、紀某為被執行人,並積極引導胡某甲、胡某乙向南充某建材公司與四川某建設工程公司、四川某裝飾工程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提出參與分配,但根據分配比例,胡某甲、胡某乙被欠工資僅能執行到位小部分。
為最大限度、最快速度兌現農民工權益,執行法官向南充某建材公司説明欠薪案件情況,通過反覆釋法析理,促使兩案申請人自行協商並達成協定,南充某建材公司同意更改分配比例,優先支付農民工工資。
至此,拖欠數年的工資順利執行到位。
嘉陵區法院將始終堅持善意文明理念,兼顧強制執行舉措,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抓好根治欠薪等涉民生案件執行工作,著力破解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努力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幸福感、獲得感和滿意度。(何澤祥 龐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