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廣漢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的禁捕工作,嚴厲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行為,近日,廣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了長江流域禁漁期專項執法行動。
執法行動中,執法人員在轄區農貿市場、沿河沿江等地宣傳長江流域禁捕的重要意義以及非法捕撈漁獲物的危害,推動專項行動做實做細。對轄區內的水産品經營戶開展監督檢查,督促銷售者嚴格履行主體責任,查驗並留存産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不得採購和銷售無溯源憑證、來源不明的水産品。加大廣告檢查力度,對餐飲單位店招、功能表進行排查,禁止出現“江鮮、江魚”等字樣,禁止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同時聯合該市農業農村局、公安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組進行巡查。巡查中,聯合執法組以宣傳勸導為重點,營造“不能捕、不敢捕”的良好社會氛圍。
本次專項執法行動中,該局查處一起宣傳中使用“生態野生魚”字樣廣告標識作為噱頭吸引顧客的虛假宣傳案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目前,該局已對當事人作出了相應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廣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繼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行為,推動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的禁捕工作常態化發展。(章文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