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給孩子講好“人生第一課”,幫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至關重要。202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從“家事”變成了“國事”。家長“帶娃”不僅要物質撫養,更要心理撫養,未盡義務的家長則可能被檢察機關下令“補課”。
瀘縣檢察院在梳理近期辦理的3件5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發現,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3名均較早輟學。由於父母常年外出務工,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缺乏親自教育,未盡到對未成年人的監管職責和照護義務,最終導致孩子走上歧路。幾起案件暴露出家長在對孩子的日常監管中存在不同程度的教育缺失,監護、家庭教育能力不足。
本著“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瀘縣檢察院“雙令齊下”,集中對5對涉案未成年人父母發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同時,對其中一對怠于履行監護職責的父母發出《督促監護令》,責令家長切實履行起監護職責,多關注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尊重差異,言傳身教,通過父母行為“潛教育”化幫助孩子養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慣。
“學習,不僅僅孩子
預防犯罪從未成年人抓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從家庭抓起。“開設家庭教育‘第一課堂’,是瀘縣檢察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從司法層面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探索。一方面通過發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督促監護令》,引導、督促涉案未成年人家長履行好監護職責;另一方面邀請專門老師為他們補上缺失的‘家庭教育課’,引導他們改善家庭教育方式,懂法、守法,‘依法帶娃’。”(段秀君 彭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