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22年2月13日、14日,瀘縣方洞鎮董灣村村民林某(男,13歲)和卓某(女,8歲)到瀘縣方洞鎮羅江濤手機專賣店先後購買手機2部,由林某進行支付,合計金額4200元。據調查,林某支付的4200元由卓某從家裏拿出,且卓某、林某均未告知監護人。卓某監護人李某于2022年2月28日得知詳情後撥打12315求助。
方洞市場監管所維權服務站工作人員在接到李某的投訴後,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經過多方取證,同手機專賣店、卓某監護人、林某監護人三方協商調解,最終手機專賣店同意對林某購買的2部手機進行退款,但2部手機分別已經使用11天、12天,退款3000元;卓某交給林某的4200元,其中1200元由林某監護人補償給卓某監護人,三方對此無異議,村民依法維權獲得賠償。
瀘縣市場監管局2022年2月28日接到12315平臺投訴,當日指派調解人員開展工作。2022年3月1日調解結束,卓某監護人李某收到協議擬定的退款賠償合計4200元。李某于2022年3月4日委託卓懷勝向瀘縣市場監管局方洞監管所送來“捍衛正義、維護公平”錦旗一面。
面對村民的點讚,瀘縣市場監管局方洞監管所所長付勇説:“群眾利益無小事,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