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兒女親家介紹工人裝修房屋竟被親家推上被告席?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3-07 16:37:43 編輯:陳宣海 點擊:
自己的親家裝修房屋,為其介紹裝修工人,裝修完後工人未得到裝修款,親家又稱付清了工錢,還讓工人去找自己(中間人),此種請求合理嗎?近日,四川省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劉某、龍某原為兒女親家(後雙方子女于2019年離婚)。2017年,原告文某經龍某介紹,為劉某裝修房屋。裝修完畢後,劉某順利入住,但文某未得到裝修工程款,便找到中間人龍某,龍某便帶文某一起去找劉某,仍索要無果。文某遂將劉某告上法庭,請求判令劉某支付工程款47000元。劉某辯稱,案涉房屋是其委託給龍某裝修,工程款已付給龍某,龍某應共同承擔付款責任,並申請將龍某追加為被告。龍某辯稱其並未參與裝修,也未收到過劉某支付的裝修款。

法院認為,本案爭議焦點為付款主體的確定。劉某辯稱其是將房屋委託給龍某裝修,並將全部費用支付給了龍某,但劉某並未舉證證明該事實,且劉某在庭審中前後兩次陳述的支付金額並不一致,故法院對此不予採信。因劉某認可文某裝修房屋的事實,裝修後二人已經入住,故文某與劉某之間形成了事實上的裝修合同關係,由於劉某並未能舉證證明自己支付了裝修款,根據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劉某應當向文某支付裝修費。最終,法院依法判決劉某支付文某經鑒定確認的工程款46612.5元。(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