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是第九個“世界野生動植物日”,一直以來江陽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延伸司法服務,依法保護野生動植物,努力提高廣大群眾對野生動植物的保護意識。
嚴厲打擊環境資源犯罪
2021年,江陽法院審結涉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案件5件,其中非法捕撈水産品罪4件,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1件,對9名被告人判處刑罰,案件數量較2020年下降64.3%,打擊成效明顯。
加強保護聯動
2020年6月,江陽法院與宜賓翠屏法院、重慶江津法院、渝北法院、涪陵法院、萬州法院在江津共商長江上游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共同簽署《環境資源司法協作框架協議》。通過川渝兩地法院上下游司法協同聯動,逐步形成長江流域環境資源保護齊抓共管“一盤棋”的新格局,開創了川渝兩地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新局面,築牢長江上游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屏障。
同時,江陽法院與市農業農村局、長江航運公安局瀘州分局、江陽檢察院等單位聯合開展增殖放流活動,銷毀涉漁“三無”船舶8艘、非法捕撈網具56副、電魚器具85套、魚竿338根以及其他工具117套,放流魚苗280斤。
“酒麒麟”現身説法
江陽法院將貼近生活的環境資源違法犯罪案件搬進場鎮,1000余名群眾旁聽庭審,30000余名群眾觀看庭審直播。
同時,“酒麒麟”普法志願者走進鄉村、社區、學校以及酒城瀘州長江之濱,通過發放宣傳手冊、以案釋法、發起環境保護倡議等形式,呼籲群眾、師生愛護自然,保護長江生態,將環保理念深植人心,共建美麗家園。(江陽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