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江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轄區內某診所進行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存放在治療室操作臺上待用的已開封使用的“民生”牌鹽酸消旋山莨菪鹼注射液已經超過標稱有效期。經查,該産品外包裝上有效期至2021年12月,執法人員根據現場檢查情況,依法對上述藥品予以扣押。
合江縣市場監管局據此認定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劣藥:(五)超過有效期的藥品”的禁止性規定,屬違法行為,依法對其作出了沒收超過有效期藥品、罰款1.2萬元的處罰。(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