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動:罰款50000元!銷售過期藥品要嚴懲!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2-11 15:00:06 編輯:陳宣海 點擊:
近日,瀘縣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投訴舉報,稱瀘縣一醫務室銷售過期藥品。

瀘縣市場監管局立即派出執法人員對該醫務室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查見在進門右手邊靠墻的藥品展示櫃上擺放“消炎止咳片”(産品批號:20191102;有效期至2021年10月),與有效期內藥品一同存放在藥品展示櫃上。執法人員對上述藥品進行扣押強制措施,並進行立案調查。

根據調查,當事人銷售超過有效期藥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執法人員責令當事人禁止使用超過保質期的藥品,並依法作出“沒收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消炎止咳片”、罰款人民幣50000元的行政處罰。

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示,購買藥品時,仔細查看藥品保質期、重視藥品儲存條件,正確存放藥品、啟用藥品時,及時標識藥品啟用日期和失效期、定期檢查家庭小藥箱,發現過期藥品及時處理、切勿將過期藥品轉賣他人。(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