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守護 | 江陽法院強化執行 讓民工溫“薪”過年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2-09 15:58:45 編輯:陳宣海 點擊:
近日,江陽法院高效執結一起欠薪案件,為11位工人追回工資、經濟補償金共計18萬餘元,切實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021年2月至4月,彭某等11位工人先後與瀘州某建築勞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從事施工員、安全員、放線員等工作。合同中,雙方對工資、五險一金等福利待遇進行約定。

後該公司因項目工程移交手續繁雜,需推遲進場時間,向工人承諾開工後按合同補發工資。一段時間後,該公司欲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拒絕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彭某等11位工人向瀘州市江陽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經仲裁裁決,瀘州某建築勞務有限公司于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支付11位工人工資、經濟補償共計18萬餘元,並補繳2021年4月至7月的社會保險。

裁決生效後,該公司未按照生傚法律文書所確定的時間履行義務,彭某等11位工人向江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江陽法院受理該案後,依法向該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産令,並通過網路查控,依法凍結了該公司名下的銀行賬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的正常經營。

得知銀行賬戶被凍結後,該公司因擔心招投標受影響,便多次電話聯繫法院執行幹警,表示會儘快履行法定義務,希望法院能解除公司賬戶凍結。

執行幹警向其充分釋明執行辦案流程及相關法律後果後,該公司隨即主動聯繫彭某等11位工人,就保險補繳金額達成一致,並在近日履行了全部付款義務。至此,該案得以圓滿執結,工人們為法院的高效執行點讚。

江陽法院提示,對於用人單位不按勞動合同及相關法律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情形,勞動者可向勞動監管部門投訴。同時,也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通過仲裁方式,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若不服仲裁結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江陽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