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舌尖上的安全” | 江陽法院“毒狗案”公開宣判 七名被告人分別獲刑並處罰金78萬元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1-25 13:25:17 編輯:陳宣海 點擊:
近日,江陽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以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及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劉某、胡某、黃某等七人拘役三個月至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累計判處罰金78萬元 ,並沒收全部違法所得的財物,同時依法禁止相關被告人從事食品生産、銷售及相關活動。

江陽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8月起,被告人劉某、黃某為牟取非法利益,租住在瀘州市江陽區藍田街道某村,使用含有毒藥的誘餌到周邊地區進行毒狗,同時從他人處大量收購死因不明的狗,並加工成冷凍狗肉,後運送到古藺縣銷售給被告人胡某。被告人胡某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劉某銷售的狗死因不明,仍向劉某大量購進冷凍狗肉,並銷售給古藺縣周邊的餐飲店。

2020年11月,被告人雷某從劉某處學會毒狗的方法後,為牟取非法利益,夥同被告人彭某1利用夜間時間,在瀘州市江陽區藍田街道某村周邊地區,使用含有毒藥的誘餌將狗毒死後銷售給劉某。

2021年5月,被告人馬某從雷某處學會毒狗的方法後,為牟取非法利益,夥同被告人彭某2利用夜間時間,在瀘州市江陽區藍田街道某村周邊地區,使用含有毒藥的誘餌將狗毒死後銷售給劉某。

案發後,公安民警查獲涉案冷凍狗肉550余斤,經相關部門檢驗,上述冷凍狗肉為死因不明的動物産品,同時,從部分查獲的死狗體內檢測出有毒有害物質。

法院認為,七名被告人的行為分別構成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及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安以德法為基。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食”字下面是“良”,人無良心不為食。中華民族的智慧文字,早已告訴我們食物的種植養殖、生産製作、銷售流通都是個良心活。為此,確保食品安全,必須以良心去私心、以愛心去貪心、以善心去噁心。

江陽法院嚴格按照“四個最嚴”的要求,嚴厲打擊向市場投放毒狗肉等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為,讓守法者行走天下、失信者寸步難行,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的“操心事”,打好人民群眾的“保胃戰”,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江陽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