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瀘縣市場監管局配合抽檢單位對轄區內食品生産經營單位開展監督抽檢,經抽檢部門檢測後發現:瀘縣一家經營店銷售的烏梅中添加的莧菜紅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報告後立即進行了自查整改,積極配合案件調查處理,主動停止銷售上述不合格批次的食品,具有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據此,瀘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食品廠作出了警告、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春雷行動2022”開展以來,瀘縣市場監管局已抽樣食品70批次,樣品正在檢測中。下一步,瀘縣市場監管局將針對檢測出的不合格食品,堅持重拳出擊,做到抽檢一批、查處一批、懲治一批、規範一批,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經營行為,切實保障食品安全。(楊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