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陽區252家
龍馬潭區94家
納溪區21家
瀘縣3家
合江縣3家
敘永縣50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請相關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美團)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立即整改,並按照規定進行資訊公示和更新,並接受市場監管部門的調查。
對拒不整改的,按屬地監管原則,由市場監管部門根據《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予以5000-30000元的處罰;對存在其他違法行為的,一併予以處罰。(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