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首例襲警罪宣判 被告獲刑十個月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1-12 16:31:36 編輯:陳宣海 點擊:
近日,合江縣首例襲警罪案件宣判。合江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襲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案情回顧

2021年7月,王某某與朋友在符陽街道一小區內與他人發生爭執,合江縣公安局民警處警過程中,王某某與朋友拒不配合,以辱罵、推搡、抓扯的方式反抗,致使民警的臉部被抓傷、警服被扯壞。

警徽不可辱 警威不可欺

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將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修改為: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我國首次針對襲警單獨設置法定刑。

合江公安提醒,警察執法權威不容侵犯,對襲警等侵害民警執法權威的違法犯罪行為將堅決依法嚴厲懲治、絕不姑息。請廣大群眾自覺配合,執法執勤民警的工作,切勿因一時“腦熱”令自己追悔莫及。(合江縣公安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