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吳某某等27人分別組成的四個犯罪團夥先後在越南芒街設立詐騙窩點,以婚戀交友為方式騙取他人信任後,誘騙他人到虛假證券網站上進行投資,進而騙取他人財物,涉案金額高達850余萬元,被害人多達80余人。被告人辛某某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而為其提供網路技術支援,情節嚴重。
法官寄語
近年來,電信網路詐騙呈高發趨勢,一些不法分子結成團夥,設置窩點,精心設計各種騙局,如果不提高警惕,就會掉入騙子的陷阱。因此,凡是接到陌生人要求轉賬、匯款的短信或電話,要做到“不聽、不看、不信、不匯款、不轉賬”,並及時撥打110向警方諮詢、舉報或報警。
為切實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打擊治理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重要指示,江陽法院依法嚴懲電信詐騙犯罪,通過邀請群眾旁聽庭審、網路同步直播、“酒麒麟”普法志願者普法宣講等多種形式提高人民群眾的防騙意識,守護好人民群眾的“錢袋子”。(江陽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