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最嚴煤礦安全監管舉措出臺 舉報非法違法違規行為獎勵10-30萬元

來源:四川日報 時間:2021-06-21 16:56:03 編輯:蘇仁勝 點擊:
6月18日,達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達州市加強煤礦安全監管工作十條措施》,煤礦安全監管全面升級。“十條措施”旨在全面強化煤礦安全監管責任,加快淘汰煤炭落後産能,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煤礦安全生産事故。
壓實礦企、屬地責任,獎勵舉報
安全監管全面升級
梳理髮現,“十條措施”內容豐富,對多個責任方均作出了明確的職責要求。
其中,對煤礦企業,明確要求配齊配強安全管理團隊,包括“五長五科五隊”以及專業技術人員。
“五長五科五隊”是指礦長、安全礦長、生産礦長、機電礦長、總工(技術負責人),生産科、通風科、機電科、安全科、調度室,採煤隊、掘進隊、機電隊、運輸隊、通風維修隊。文件要求,“五長五科”須經縣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資格審查、專業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上崗。
此外,要求礦企完善監測監控系統:生産煤礦必須建成“五大系統”、升級改造煤礦必須建成“三大系統”、聯合升級改造尚未關閉的非主體煤礦必須建成工業視頻系統,並將數據同步上傳至縣級監控平臺,且至少保存6個月。文件還對這項工作明確了完成時限,在7月31日前完成。
對屬地政府的職責要求也是“十條措施”的重頭戲。要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強化駐礦安監員管理,全面實行“一礦雙員”駐礦監管制度等;完善專班運作機制,各縣(市、區)主要領導要以“四不兩直”方式到煤礦開展安全檢查,包礦縣領導每月以“四不兩直”方式到煤礦開展安全檢查不少於2次。
同時,還提出建立一支新的團隊——煤礦安全監管專業技術團隊,由專業人士來加強專業監管。該團隊由政府通過購買服務、引進人才等方式組建。
除了對礦企要求安全保障升級、壓緊壓實屬地監管職責,“十條措施”還意在借助社會力量,實現“第三方”監管。
明確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對舉報煤礦非法違法違規等行為,經查證屬實,對有功的實名舉報人給予10-30萬元獎勵。
記者了解到,舉報內容比如: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仍在生産建設作業、非法違法生産建設和瞞報謊報事故行為,舉報電話:12350。
明確事故懲處辦法,匹配退出政策
加力引導煤礦關閉退出
實施前述舉措,根本目的在於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煤礦安全生産事故。一旦煤礦發生安全事故,將如何處置?這也是該文件的重要內容。
“十條措施”明確,對頻繁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的煤礦、發生安全生産責任事故的煤礦,一律停産整頓、嚴處重罰,直至依法關閉。
對屬地政府,發現非法煤礦並且未採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對政府主要負責人及負有責任的相關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政務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條措施”還提到,加大煤礦關閉退出力度,並把引導煤礦關閉退出工作納入各縣(市、區)2021年度目標績效考核。
與此同時,對礦企也匹配了相關補償條款——實施煤礦關閉退出獎補政策,按300萬元/礦(含省級補助)的標準,對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主動申請並關閉退出煤礦實施獎補。
由於歷史發展等原因,達州煤礦“多、小、散、弱”情況突出,煤炭産業發展集中度低、技術相對落後,安全隱患突出。有觀察人士對記者表示,“十條措施”是達州建市以來出臺的最嚴煤礦安全監管文件,充分體現了達州防範和堅決遏制煤礦安全生産事故的決心和力度。(川觀新聞 袁城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