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成都市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購進假冒“立邦”漆176桶,用於對瀘州市某化工職業技術學校建設項目一期工程外墻塗料裝飾。經立邦塗料(成都)有限公司鑒定,該批“立邦”漆為假冒産品。
納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176桶假冒“立邦”漆進行扣押,並立案調查。
經調查,當事人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條的規定,納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對176桶假冒“立邦”漆進行沒收,並對當事人成都市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處以罰款,該案件已結案。
執法人員提醒消費者
假冒商品在防偽標識(條碼、噴碼)、外觀、色彩、氣味、查詢電話、重量及品質方面與正規廠家均有所不同。消費者在購買産品時注意選擇信譽好、口碑佳、售後有保證的品牌店,購買後可通過在正規廠商官網查詢電話、短信或二維碼等方式進行驗證。(瀘州市市場監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