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來,瀘州公安交警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發展理念,在機制上創新招、措施上用實勁,深入推進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公安交警系統安全生産專項整治三年行動。
深耕“責任田” “多清單”強綜治
推廣道路交通安全生産清單制管理,細化“黨政領導、部門、企業”的道路交通安全生産責任清單,構建照單履責精準落實體系:
依託市、區縣兩級道安委平臺,主動爭取市委市政府重視支援,進一步明確道安委主任、副主任及成員單位“一把手”職責清單,固化“領導幹部安全生産職責清單”、“工作協助人制度”、“履職臺賬制度”等機制,縱向束緊市、區縣、鎮鄉政府的三級責任。
依託市、區(縣)兩級道安辦平臺,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按職能職責列入道安委成員單位履職清單,細化部門行業監管職責清單,固化“日督導、周調度、月例會、季考評”等工作機制,橫向推動道安辦成員單位履職盡責、齊抓共管。
細化運輸企業“責任人職責清單”、“全員崗位責任清單”,明確出資人、負責人、管理人及駕駛人職責,健全企業全員、全崗位、全過程的安全責任體系,同時建立與運輸企業負責人、車輛、駕駛人見面開展警示教育“三見面一警示”,與520余家“兩客一危”重點運輸企業、5680余輛逾期未報廢、未檢驗重點車輛和6600余名逾期未換證、未審驗重點駕駛人逐一見面,開展警示教育活動1400余場次,曝光典型案例100余起。
建強“實戰隊” “多力量”管農村
堅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融合多方力量,共建“政府牽頭、部門聯合、社會參與”的專群結合的群防群治機制,以無窮的民力抓農村道路交通安全:
從市域層面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協調指導大隊,建立與市級部門、區縣政府協作機制和公安機關聯勤聯動機制;從縣域層面推動區縣道安辦實體化運作,推動區縣政府落實機構、人員、經費等保障工作;從鎮域層面推動鄉鎮交管辦實體化、標準化建設,落實工作經費,配備辦公場地和辦公設備,常態化推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整合公安(交警、派出所)、運管、路政、農機等力量,整合農村交警中隊與派出所警務力量,推行“五員合一”模式和“所隊合一”警務運作機制,整合駐村輔警、食藥安監管員、農林監督員、網格員、勸導員“五員”職能、經費、考核,推行實行“中心派出所+警務室”、“一村一輔警”勤務模式,在重要點位、村口布建勸導站,將勸導員分配到重點路段、重點崗點、重點區域,實行網格化管控,確保農村交通安全“有人管”、“專業治”。
落實村委會幹部分片包車輛、包路段、包駕駛人的“挂幫包”工作機制;依託微信、QQ群等吸收貨運源頭單位、客運企業、學校、駕校、駕協等“N支力量”參與治理,激活管理末梢;健全兩個教育“每日一講”、農村大喇叭“每日一播”、線下走訪“每週一進”、線上教育“每月一期”等機制,不斷拓展交通安全教育覆蓋面,確保人人受教育。
推動“閉環治” “多平臺”除隱患
堅持道路交通安全市長、區(縣)長、鄉(鎮)長負責制,推動嚴重隱患市長督辦、較大隱患區縣長抓辦、小隱患鄉鎮長領辦,消除一批季節性、階段性突出風險:
結合事故研判預警情況,落實滾動排查制度,著力排查臨水臨崖、平交路口、佔道施工、在建道路、橋梁隧道及積水、塌方、漫水路等高風險路段,實行分類登記造冊,確保臺賬“全面覆蓋、不留死角”。截至目前登記在冊隱患問題600余處。
按照分級治理原則,建立道路安全隱患掛牌督辦工作規範,明確掛牌、報送、查勘、審批、督辦、報告、驗收等督辦工作流程。截至目前,通過市長督辦會督促整改重點隱患70余處,已整改64處,區縣長、鄉鎮長抓辦問題隱患550余處,已整改361處。
完善新建道路和隱患治理審查評估機制,加大對道路選線、設計、施工、運營及隱患排查、治理等環節交通影響評價,對已治理的隱患進行再梳理再查賬,查缺補漏,發現整改問題10余個。
打好“科技牌” “多張網”護安全
編制《瀘州市中心城區交通安全管理規劃》,推動“酒城交管城市大腦”建設,同時在建成區面積不斷擴大的情況下,持續完善感知設備部署點位、密度,建成闖紅燈抓拍、道路監控、誘導屏等交通安全科技管控設施340處,城市科技感知網不斷完善。
依託重點車輛動態監管平臺,整合、接入應急管理、運管、交警、企業監控資源,對全市3280余輛客車(含公交車、農村客運)、890余輛危化品車和170余臺貨車和駕駛人實時線上監管,並創新緝查布控系統“點、網”技戰法,在國省幹道等重要路段和場鎮重點區域設置固定、移動卡口及交警執法站等設施,實現“一點報警、全網響應”,截至目前,已查處重點車輛違法5500余起。
建立農村路網三維資訊、交安設施等內容的地圖數據庫,形成農村交管基礎數據圖,同時打造“慧眼工程”,建設“天網工程”,整合企業、家庭等社會監控資源,建立農村交管微型指揮平臺,推廣使用農村交通安全資訊系統和農交安APP,用科技手段守點、巡線、控面,最大限度地彌補農村交通安全監管盲區。(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