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53問郎酒股份IPO:有無造成國資流失,與茅臺有無競爭關係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1-05-31 10:49:50 編輯:陳宣海 點擊:
5月28日,證監會就郎酒股份IPO提出反饋意見,其中包括要求披露郎酒集團、郎酒廠當年國有改制有無造成國資流失;公司産品與茅臺、國臺的競爭關係、與川酒“六朵金花”的競爭關係等。

證監會的反饋意見多達53個問題,分別涉及規範性、資訊披露等方面。證監會要求保薦機構在30天內對問題逐項落實並提供書面回復,如未能按期提交反饋意見,證監會將予終止審查。

當年改制有無造成國有資産流失?

在規範性問題中,紅星資本局注意到,郎酒股份控股股東郎酒集團涉國有改制,發行人子公司郎酒廠等也曾為國有企業。證監會要求保薦機構廣發證券、發行人律師詳細核查郎酒集團、郎酒廠涉及國有資産、集體資産改制、國有股權、集體産權轉讓過程的合法合規性,有無造成國有資産、集體資産流失等問題,並出具明確意見。

招股説明書披露,汪俊林直接持有郎酒股份15%股份,間接持有郎酒股份61.7%股份,合計持有郎酒股份76.7%股份,為實際控制人。證監會要求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核查:汪俊林與汪俊剛是否是一致行動人;汪俊林與其他股東是否存在一致行動關係;汪俊林與股東之間是否存在其他利益關係。

此外,證監會還要求披露域名langjiu.cn的版權歸屬以及授權使用情況;要求核查對涉及生産醬香型白酒重要儲存地點,如天寶洞、地寶洞等,是否具備完整的産權,對重要儲存地點的控制力及穩定性、持續性等。

證監會要求補充説明並披露:2002年古藺國資轉讓郎酒集團資産時,不包括商標、商譽、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産和天寶洞、地寶洞使用權的歷史背景及原因;2009年古藺國資與寶光集團就“郎”牌商標等無形資産的歸屬簽訂了一系列協議的具體內容,品牌價值、品牌增值及相關無形資産的核算方法,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是否表明發行人已擁有上述無形資産的所有權等。

針對網路媒體報導的“醬酒人致郎酒的公開信”“向經銷商壓貨”等,內容的真實性以及下一步應對措施,證監會也要求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進行核查併發表明確意見。

要求披露與茅臺、國臺等競爭關係

2020年6月,證監會披露郎酒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説明書。如果進展順利,郎酒股份將成為四川地區第五家上市酒企。

郎酒股份近年來營收、凈利均實現了快速增長。招股書顯示,2017年至2019年,郎酒分別實現營業收入51.16億元、74.79億元和83.48億元,凈利潤為3.02億元、7.26億元、24.44億元,郎酒股份毛利率分別67.71%、75.38%和80.94%。

郎酒目前旗下主力産品包括以青花郎、紅花郎為代表的醬香型白酒,以及以郎牌特曲、小郎酒、順品郎為代表的濃香、兼香型白酒。

證監會要求披露郎酒醬香型産品與貴州仁懷地區白酒企業尤其是茅臺、國臺的競爭關係,優勢以及前景;公司濃香型産品與四川本地白酒企業尤其是四川白酒“六朵金花”的競爭關係,優勢以及前景。

郎酒股份上市擬發行7000萬股新股,總募資約74.5億元,主要用於擴張傳統優質醬香、濃香及濃香兼香産能等。募投後郎酒將增加醬香型基酒産能增加2.27萬噸,濃香型、兼香型基酒産能增加3.342萬噸。

2017年至2019年,郎酒在建工程餘額分別為7.51億元、11.54億元、23.72億元。證監會要求補充説明建設項目的投資規模、投資期限、投資進度等,在建工程的建設進度、逐年大幅投入、轉固進展較慢的原因及合理性。(李偉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