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升額定容量卻加了54升汽油! 難道有貓膩?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1-05-21 08:52:13 編輯:陳宣海 點擊:
“我剛買的新車,油箱額定容量52升,加油站卻加了54升汽油,這臺加油機一定有問題!你們趕緊派人來現場查一查,並讓加油站對我賠償。”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市場監管局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指揮中心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其新買的汽車油量警示燈報警後,前往來賓市興賓區新興路某加油站加油,油箱加滿後加油機顯示加油量為54升,但其汽車油箱額定容量卻只有52升,懷疑該加油機存在“貓膩”,於是拒絕付款並向市場監管部門求助。

接到12315投訴舉報中心轉辦投訴後,來賓市興賓區市場監管局立即安排相關股室和城東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趕赴現場處置。到達加油站,市場監管執法人員首先安撫好糾紛雙方當事人,並第一時間對涉事加油機進行檢查。經查,涉事加油機的關鍵部位鉛封完好,無拆裝調校痕跡,且檢定報告顯示,該加油站的所有加油機均檢定合格並在有效期內。

為使調查處置更加公正公平,執法人員緊急邀請來賓市計量所的專業技術檢定人員到達現場,對加油機進行計量性能檢測。經專業技術檢定人員檢測,涉事加油機的燃油計量誤差在千分之三以內,符合國家法定標準,該加油機計量性能合格。車主對此結果不予認可,堅稱額定容量52升的汽車油箱絕無可能加進54升汽油,加油機肯定存在問題,並提出抽取汽車油箱內全部汽油用專業量具當場計量的要求。

面對車主的要求,執法人員耐心解釋説明現場調查結果,同時組織涉事雙方前往汽車修理廠現場抽油。隨著從汽車油箱裏抽出的汽油液面在專業計量器具中逐漸升高,並最終達到62升的計量數值,車主了解實際情況後,同意撤銷投訴、承擔所有費用並向加油站道歉,這場因加油計量引起的消費糾紛得到圓滿處置。

那麼問題來了,加油量超過額定容量合理嗎?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對此,來賓市計量所相關負責人説:“根據國家強制性標準《汽車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GB18296-2001)規定,汽車燃油箱的額定容量應控制在燃油箱最大容量的95%。”該負責人解釋,汽車油箱在設計時,考慮到燃油熱脹冷縮的特性,為保護行車安全,當汽車加油加到額定容積後,油箱內必須留下一定空間。

據了解,市場監管部門曾隨機選取10種車型進行測試,發現各類汽車油箱實際容量大於額定容量約5%,部分汽車油箱大於10%,甚至最高大於30%。因汽車油箱不是專業計量器具,所以根據油箱額定容量判斷加油機計量是否準確沒有依據。另外,汽車油表指針也僅為提示油箱油量的參考值,油表盤上的刻線並不能準確反映油箱記憶體油量。(瀘州市場監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