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嚴格貫徹落實《瀘州市市場監管領域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辦法》對清單動態調整的相關要求,結合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開展現狀,瀘州市出臺了關於印發《瀘州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第二版)》(以下簡稱《事項清單(第二版)》)的通知。
此次《事項清單(第二版)》,是在去年出臺的第一版事項清單基礎上,結合《市場監管總局等16部門關於印發《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的通知》(國市監信〔2020〕111號)、《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第二版)》中相關內容,經各相關部門2次修改後共同研究確定。《事項清單(第二版)》分38個抽查類別,共67個抽查事項,明確了抽查對象、牽頭部門、聯合抽查部門以及各部門的抽查事項,便於聯合抽查工作的具體實施。其中,牽頭部門可針對同一類抽查對象的多個抽查事項,在制定抽查計劃時進行合併,減少抽查次數;聯合抽查部門可結合工作實際增加抽查事項,切實達到“進一次門、查多項事”。(瀘州市市場監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