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春雷行動2021”查案605件,公佈典型案例3件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1-02-09 18:46:56 編輯:劉映紅 點擊:
2021年2月8日,瀘州 “春雷行動2021”暨冷鏈物流疫情防控執法行動召開新聞發佈會。會上對前期工作進行總結並通報了3起典型案件。 前期受理投訴舉報案例916次、消費者挽回損失28.82萬元、 查辦各類案件605件、 查辦案值363.54萬元、查辦大要案件60件、查辦重大案件6件、 省局掛牌督辦案件1件、移送司法機關案件5件。
案例一  某運動服裝店涉嫌侵犯“阿迪達斯”註冊商標專用權系列案
2020年12月25日,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對瀘州市江陽區某運動服裝店等4家運動服裝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在經營場所貨架及庫房查見標注“阿迪達斯”標誌的外套、T-恤等商品共計1275件。經阿迪達斯體育(中國)有限公司授權的上海維甄智慧財産權代理有限公司現場鑒定並出具《鑒定書》,鑒定結論為“經抽樣鑒定,上述産品係假冒産品”。2021年1月7日,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4個當事人啟動立案調查程式。
經調查,4個案件違法經營額合計達26.88萬元。當事人銷售上述涉案商品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屬於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案例二  周某某涉嫌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案
 2021年1月19日,江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位於江陽區的周某某(個體工商戶)進行現場檢查,在門市凍庫內發現無中文標簽標識“白毛肚”42箱、無任何標簽資訊“黑毛肚”54袋,當事人現場無法提供上述涉案物品供貨票據等相關來源證明材料。當日,江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啟動立案調查程式。
經調查,上述食品貨值金額為20.1605萬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當事人涉嫌經營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進口食品貨值金額超過20萬,涉嫌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江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將本案移交瀘州市公安局江陽區分局查處。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案例三  龍馬潭區某超市涉嫌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進口食品案 
2021年1月19日,龍馬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對瀘州市龍馬潭區某超市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超市內有進口冷凍食品“巴沙魚片”6件,“巴沙魚”(帶皮魚段)7件,“生白蝦”70盒,“黑虎蝦”15盒,“厄瓜多白蝦”12盒,共計270千克。
當事人現場無法提供“三證明一報告”,在“川冷鏈”錄入中無法查詢到相關資訊。當日,龍馬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啟動立案調查程式。
 經調查,上述冷凍食品貨值金額為1萬元。1月20日,龍馬潭區疾控中心對該處冷鏈食品2個樣本、6名從業人員、環境進行了核酸抽樣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瀘州市市場監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