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瀘州市網際網路線上經濟健康發展,11月10日,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電商平臺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進行行政指導,要求積極對待政府部門、消費者和社會媒體的監督,增強“四個意識”,做到“七個不得”。
“四個意識”指,增強守法經營意識、增強誠信自律意識、增強消費維權意識、增強引領行業發展意識。
“七個不得”包括,不得發佈虛假廣告、虛報特價攬客、實施有價無貨的欺詐行為;不得先漲價再打折,借機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得虛構交易、對平臺成效量或者成效額進行虛假宣傳;不得限制、排斥競爭;不得攻擊貶低對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銷經營者參加其他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
此次行政指導會通過組織學習電子商務相關法律法規,提高行業規範化意識,要求電商平臺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認真維護消費者權益。
會議動員部署了“2020網劍行動”,明確整治重點為:違法出售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特供”“專供”標識商品、食品(含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兒童用品、服裝鞋帽以及勞動防護安全帽等社會反映集中、關係健康安全的消費品。(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