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糧食加工品、酒類、糕點、飲料、水産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等25大類食品845批次,檢出25批次樣品不合格,其中標簽標識不規範、食品添加劑超範圍超限量使用、禁限用農獸藥、重金屬污染是主要問題。
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瀘州市龍馬潭區任道吉副食店銷售的“烏梅(蜜餞)”,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國檢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禁限用農獸藥問題
(一)瀘州市江陽區匯通時代商都有限公司匯通超市西城禦景店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和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國檢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二)合江縣惠瑪特購物廣場銷售的“獼猴桃”,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國檢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重金屬污染問題
瀘縣萬福商業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精品海帶節(幹制藻類)”,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國檢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標簽標識不規範問題
(一)瀘州施可富大曲酒廠有限責任公司生産銷售的“國璽京璽(濃香型白酒)”,未標識貯存條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瀘州市市場檢驗檢測中心。
(二)瀘州市龍馬潭區天富調味品廠生産銷售的“幹豆豉”,未對所有聲稱涉及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防腐劑、色素、香精”進行定量標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瀘州市市場檢驗檢測中心。
(三)瀘州市龍馬潭區高壩麵粉廠生産銷售的“雞蛋掛麵”,本品標示“配料表:小麥粉、雞蛋、水、食用鹽”“無任何添加劑”,未對所有聲稱涉及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進行定量標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瀘州市市場檢驗檢測中心。
(四)敘永縣樺溪掛麵廠生産銷售的“樺溪掛麵雞蛋面”,配料表中“食用鹼”標注不規範;凈含量字符高度和單位未按標準要求標注;能量單位未按標準要求標注,營養成分“納”標示錯誤,營養標簽中蛋白質、碳水化合物、鈉營養素參考值(%)計算錯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國檢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五)瀘州市龍馬潭區望江食品有限公司生産銷售的“花生酥(糖果)”,凈含量字符高度未按要求標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瀘州市市場檢驗檢測中心。
(六)四川唐朝老窖(集團)有限公司生産銷售的“唐朝老窖酒(濃香型白酒)”,凈含量字符高度未按標準要求標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瀘州市市場檢驗檢測中心。
(七)敘永縣水尾綠寶食品廠生産銷售的“苦筍 罐頭”,凈含量字符高度未按標準要求標注;營養標簽中能量單位未按標準要求標注;碳水化合物單位標注錯誤;能量和碳水化合物營養素參考值(%)修約間隔未按標準要求標注;未標注罐頭食品代號;不符合産品明示標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國檢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八)敘永縣天池玉龍食品廠生産銷售的“鮮苦筍(罐頭)”,營養標簽字符高度未按標準要求標注;凈含量未按標準要求標注;産品標準已過期;品質(品質)等級未標注;營養標簽中能量單位未按標準要求標注;能量和碳水化合物營養素參考值(%)修約間隔未按標準要求標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國檢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九)敘永縣畫稿溪竹筍食品有限公司生産銷售的“鮮苦筍(罐頭)”,營養標簽字符高度未按標準要求標注;凈含量未按標準要求標注;産品標準已過期;品質(品質)等級未標注;營養標簽中能量單位未按標準要求標注;能量和碳水化合物營養素參考值(%)修約間隔未按標準要求標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國檢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十)瀘州市江陽區蜀珍印象食品廠生産銷售的“潤香豆沙粽”,營養標簽中鈉營養素參考值(%)計算錯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國檢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十一)瀘州市龍馬潭區好利食品廠生産銷售的“原味粽”,配料名稱“調和油”標注不規範;營養標簽中能量單位未按標準要求標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國檢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十二)瀘州市龍馬潭區好利食品廠生産銷售的“枸杞山藥粽”,配料名稱“調和油”標注不規範;營養標簽中能量單位未按標準要求標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國檢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十三)瀘州市龍馬潭區好利食品廠生産銷售的“白吐司(麵包)”,配料名稱“白糖”標注不規範,食品添加劑名稱“硬酯酰乳酸鈉、木聚糖醇、澱粉酶”標注不正確;凈含量字符高度未按標準要求標注;營養標簽表題未按標準要求標注,營養標簽中能量計算錯誤,碳水化合物營養素參考值(%)計算錯誤;標簽中使用外文無相對應的中文,營養標簽字符高度未按標準要求標注;營養標簽中能量單位未按標準要求標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國檢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十四)瀘州龍城紅葡萄酒莊生産銷售的“紫秋緣(半幹紅葡萄酒)”,簽中使用的拼音大於相應規範漢字;聯繫方式、食品生産許可證編號字符高度未按標準要求標注;標簽中“含有極其豐富的花青素”,未標示所強調成分的添加量;凈含量字符高度未按標準要求標注;産品標準標示錯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瀘州市市場檢驗檢測中心。
(十五)四川瀘州二郎灘酒廠生産銷售的“中節子酒”,標示為“去頭去尾,取其中”無相對應的規範漢字;部分強制標示的內容的字符高度未按標準要求標注;凈含量字符高度未按標準要求標注;未標示品質等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瀘州市市場檢驗檢測中心。
(十六)四川瀘州二郎灘酒廠生産銷售的“梅子酒”,部分強制標示的內容的字符高度未按標準要求標注;凈含量的字符高度未按標準要求標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瀘州市市場檢驗檢測中心。
(十七)四川瀘縣玄灘糧油加工廠生産銷售的“泰香軟米 大米”,凈含量字符高度未按標準要求標注;産品標準已過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瀘州市市場檢驗檢測中心。
(十八)四川瀘州唐人酒業有限公司生産銷售的“03(濃香型白酒)”,凈含量字符高度未按標準要求標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瀘州市市場檢驗檢測中心。
(十九)四川聖山聖水食品有限公司生産銷售的“桑葚酵素酒(配製酒)”,酒精度未按實際情況標注;凈含量字符高度未按標準要求標注;未標注生産者地址。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瀘州市市場檢驗檢測中心。
(二十)四川省川酒集團自然香酒業有限公司生産銷售的“禮傳 川酒濃香品鑒酒 濃香型白酒”,部分強制標示的內容及英文對照的字符高度未按標準標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瀘州市市場檢驗檢測中心。
(二十一)瀘州市龍馬潭區好利食品廠生産銷售的“仔仔蛋糕(烘烤類糕點)”,配料名稱“白糖”標注不規範,食品添加劑名稱“單雙甘油脂肪酸脂、聚甘油脂肪酸脂”標注不正確;凈含量字符高度未按標準要求標注;營養標簽中標題標示為“營養成份表”未按標準要求標注,營養標簽中蛋白質修約間隔未按標準要求標注,蛋白質營養素參考值(%)計算錯誤;營養標簽字符高度未按標準要求標注,標簽中使用外文無大於或等於的相應漢字。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瀘州市市場檢驗檢測中心。
據了解,對本次抽檢不合格的産品,瀘州市市轄區內市場監管部門已採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産品進一步流入市場,督促食品生産經營單位查清産品流向,採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産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佈資訊中所涉不合格産品,請撥打食品投訴舉報電話12315反映。(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