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盜伐樹木,必須依法嚴懲。”5月27日,在松潘縣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庭,一村民因盜伐5棵樹木被提起訴訟。該院院長毛輝介紹,“此案將於下月初開庭審判。”
依託13個基層法院環境資源庭(團隊)和已建的56個人民法庭、景區景點旅遊巡迴法庭、法官工作室,再加上今年4月新增設的5個巡迴審判點,目前阿壩州所有A級景區景點和生態保護區及林區庫區礦區保護區等重點區域,已實現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全覆蓋。
為打造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共識圈、司法審判保障圈、半小時糾紛解決圈、機制建設全域共建圈,阿壩州法院系統按40-50公里左右距離均衡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或旅遊環保法庭,實現高速公路沿線半小時糾紛解決司法服務圈;針對道路較遠、條件不具備的地方,輔以巡迴審判車加以保障,確保當事人發生糾紛後1小時左右能找到法官;成立摩托車宣講隊等,開展環境法治進校園、進工廠、進景區活動;會同檢察、公安、生態環境等部門建立補植復綠基地,運用替代性修復、補種復綠等方式依法促使責任人最大限度恢復生態環境;聘請8名環境法學專家當顧問,會診把脈全州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
阿壩州還發佈涉及生態環境資源的十大典型案件,包括盜伐林木、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多名涉案人員被處罰,並要求恢復被破壞的林地或承擔修復費用。
自2016年以來,阿壩州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1046件。(記者 徐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