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所佔比例超過半數
本次更新配發公務用車共計104輛,其中新能源汽車53輛
採購的新能源汽車價格和排量都符合國家和我省“雙18”公車配置政策要求
2月20日,在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舉行的首批省級機關更新公務用車集中配發儀式上,53輛即將挂綠牌的嶄新國産混合動力新能源小轎車引人注目。“本次更新配發公務用車共計104輛,其中新能源車輛比例超過半數。”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這是我省首次為省級機關集中購置和配發公務用車,也是我省首次較大規模為省級機關集中配發新能源汽車。
2015年我省公車改革啟動後,一些單位保留車輛因使用年限較長、車況較差等原因需要“退役”。“對於更新補充車輛,中央和我省已有具體規定。”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車管處負責人説,國家要求更新公務用車中,新能源汽車佔比不得低於30%。同時,我省去年出臺的《四川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實施辦法》規定,黨政機關應當配備使用國産汽車,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按照規定逐步擴大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用於機要通信、相對固定線路執法執勤等車輛購置更新時,應當以採購新能源汽車為主。此次集中配發車輛中,新能源汽車佔這次更新比例的51%,充分體現了我省黨政機關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帶頭低碳出行的決心。
記者在現場看見,這次採購的新能源汽車均為某國産品牌某型混合動力新能源小轎車。該型汽車汽油發動機排量1.0升,油電混合行駛里程700余公里,純電模式為53公里。此外,該車採購價格和排量都符合國家和我省“雙18”(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發動機排氣量不超過1.8升、價格不超過18萬元)公車配置政策要求。
配發儀式現場,省農業農村廳、省教育廳、省交通運輸廳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第一支隊等省級單位的相關同志簽收了這批車輛,隨後車輛供應商還開展了使用培訓。“此前擔心更新配備純電動汽車,在充電、續航等方面會遇到不便。”一家執法單位的接車人員告訴記者,這次配髮油電混合動力汽車,打消了他們的顧慮,希望在今後有良好的使用體驗。一些在蓉省直單位駕駛員還表示,使用新能源綠牌車不受成都市區限號規定的約束,可以緩解機關用車緊張程度。
據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車管處負責人介紹,按照公務用車實行統一編制、統一標準、統一購置經費、統一採購配備管理的規定,他們匯集了省級單位更新車輛的需求,經審核審批後納入財政部門年度公務用車配備更新計劃,並按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統籌安排購置經費、集中採購,此舉減少了中間環節、降低了財政支出。(李緒新 記者 鐘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