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為更好推動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貫徹落實,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減輕基層負擔,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經省委領導同意,現就進一步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認識明確要求
督查檢查考核工作是推動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重要手段,是改進黨的作風、激勵廣大幹部擔當作為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省督查檢查考核工作不斷加強,在推動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落地落實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必須堅持不懈抓下去。但也存在名目繁多、多頭重復、重留痕輕實績等問題,地方和基層應接不暇,必須下決心加以解決,把督查檢查考核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做好我省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三次、四次全會部署,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強化各級黨委統籌協調,堅持以上率下,嚴格控制總量,不斷增強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切實減輕基層負擔,進一步激勵幹部擔當作為、崇尚實幹、攻堅克難、狠抓落實,不斷凝聚起推動治蜀興川再上新臺階的強大力量。
二、強化統籌嚴控總量
除經黨中央批准和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及依法依規開展的督查檢查考核外,省直各部門(含以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公室名義,下同)不得自行設置以地方黨委、政府為對象的督查檢查考核項目,不得在部門文件中自行規定督查檢查考核事項,確需開展的要一事一報。要嚴格控制總量和頻次,同一省直部門開展的多項督查檢查事項要盡可能整合,原則上每年開展1次綜合性督查檢查,同一類事項涉及多部門的要聯合組團合併開展。省委、省政府綜合目標績效考核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統籌組織開展。省直各部門一般不得自行組織開展針對本行業、本系統的全省性考核。
對黨中央批准和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的督查檢查,各地、各部門一般不得自行提前組織開展,不搞運動式輪番督查,避免層層加碼。部門督查檢查考核不能打著省委、省政府的旗號,日常調研指導工作不得隨意冠以督查、檢查、巡查、督察、督導等名義,也不得以調研指導為名行督查檢查之實。
三、計劃管理授權實施
省直各部門對下一年度擬開展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要充分研究、從嚴審核,于每年底前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研究審核,由省委辦公廳統一報省委審批,以年度計劃的形式印發執行。同類事項涉及多部門的由牽頭單位負責報送年度計劃。 對省委常委會工作要點、省政府工作報告、省委常委會會議和省政府常務會議等決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檢查,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按程式報批後開展。對緊急突發事項的督查檢查可簡化程式一事一報,經省委督促檢查暨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後實施。
省直部門在起草省委、省政府文件代擬稿時,原則上不得對有關工作提出督查檢查考核要求。各市(州)開展的督查檢查考核也要制定年度計劃,經同級黨委審批後報省委辦公廳備案。
四、創新方式提高質效
要改進督查檢查方式,堅持明察與暗訪相結合,深入基層一線,多看“後院”和“角落”,少看“門面”和“窗口”。更多采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彙報、不用陪同和接待與直奔基層、直插現場“四不兩直”方式,通過小分隊形式,開展隨機抽查和暗訪督查。注重書面與實地督查相結合,對重要部署貫徹情況及時開展回訪復核,確保客觀真實。堅持走群眾路線,多到現場看,多見具體事,多聽群眾説,真正了解改革發展、政策落地情況和群眾獲得感滿意度。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形成督查合力。積極運用網際網路、大數據、新媒體等現代化資訊手段,著力提升督查檢查網路化、資訊化、智慧化水準。
要完善考核評價體系,突出黨中央大政方針和省委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重點圍繞經濟高品質發展總體部署,科學合理設置指標。認真貫徹黨中央和省委對區域協同發展的部署要求,進一步調整優化指標和權重,體現差異化,避免“一刀切”“一鍋煮”。突出日常管理、過程考核,加強常態化了解,優化以第三方評估為主的社會評價方式。
五、聚焦問題注重運用
督查檢查要堅持問題導向、終端問效,既著重發現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又及時了解有關政策需要完善的地方,切實為科學決策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力戒督查檢查考核“痕跡主義”,必要的記錄、臺賬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實績,嚴格控制索要材料報表總量和頻次,不能簡單以留痕多少評判工作好壞,不搞機械式對照檢查,不搞變換花樣的報表督查。不能工作剛安排就督查檢查、剛部署就考核,不搞花拳繡腿,不要繁文縟節,不做表面文章。
省直各部門開展督查檢查後要及時形成報告,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分別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督查檢查報告要喜憂兼報、客觀公正,不能一葉障目、以偏概全。建立健全結果運用聯動協作機制,將督查檢查考核結果作為評價使用幹部、兌現獎懲的重要依據。鮮明樹立重實幹重實績的導向,對政治堅定、奮發有為的幹部予以褒獎和鼓勵,對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的幹部予以警醒和懲戒。對督查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以適當方式進行反饋並建立臺賬,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不能簡單以問責代替整改,也不能簡單搞終身問責。對督查檢查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要及時轉省紀委監委或有關部門依紀依法處置。
六、加強領導改進作風
做好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是黨中央部署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進一步深化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省級層面建立由省委督促檢查暨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的工作機制,加強對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計劃管理和監督實施。各級黨委辦公廳(室)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加強與政府辦公廳(室)等的協調配合,嚴格把關抓好落實。要鞏固督查檢查考核專項清理成果,嚴防反彈回潮。
督查檢查考核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減少層層陪同、嚴肅工作紀律,不能興師動眾,影響地方和基層的正常工作。要強化對貫徹執行督查檢查考核工作情況的日常監督管理,暢通群眾舉報渠道,對未經審批報備擅自開展、隨意變更對象範圍、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等行為嚴肅處理、通報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