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實施意見

來源:四川日報 時間:2019-02-16 09:31:21 編輯:劉映紅 點擊:

  近日,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實施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實施意見全文如下:

  為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意見》精神,逐步建立城市安全治理長效機制,提高城市運作風險防控水準,有效解決影響城市安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加快推進城市安全協調發展,現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立足長效依法治理、系統建設過程管控、統籌推動綜合施策的原則,切實把安全發展作為城市現代文明的重要標誌,完善城市運作管理安全責任制,健全與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相適應的公共安全體系,打造共建共治共用的城市安全社會治理格局,建立綜合性、全方位、系統化的城市安全發展體系,防範化解城市安全風險,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準,為人民群眾營造安居樂業、幸福安康的生産生活環境。

  (二)工作目標。到2020年,城市安全發展取得明顯成效,建成2個以上省級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和1個以上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到2025年,城市安全發展取得明顯進展,100萬人口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省級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其他設區的市三分之一以上建成省級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全省建成3個以上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到2035年,城市安全發展體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顯著提升,城市安全保障體系基本形成,所有市(州)、縣(市、區)均建成以中心城區為基礎,帶動周邊、輻射鄉鎮、惠及民生,與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相適應的安全發展城市,為推動治蜀興川再上新臺階提供堅實穩固的安全生産保障。

  二、加強城市安全源頭管控

  (三)科學制定城市發展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必須體現安全發展理念要求,積極創造條件推進“多規合一”。以安全為前提,嚴密細緻制定和完善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城市規劃、城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等專項規劃。居民生活區、商業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港區及其他功能區的空間佈局要以安全為前提。建立城市規劃安全評估論證工作機制,加強建設項目實施前的評估論證工作。

  (四)健全城市安全法規標準體系。加強體現安全生産區域特點的地方性法規建設,形成完善的城市安全法治體系。完善城市高層建築、大型綜合體、綜合交通樞紐、隧道橋梁、管線管廊、道路交通、軌道交通、燃氣工程、排水防澇、垃圾填埋場、渣土受納場、電力設施及電梯、大型遊樂設施、共用設施等的技術標準,提高安全和應急設施的標準要求,增強抵禦事故風險、保障安全運作的能力。

  (五)加強基礎設施安全管理。加強城市綜合防災減災和安全設施建設,增強抵禦自然災害、處置突發事件和危機管理的能力。有序推進城市地下管網依據規劃採取綜合管廊模式進行建設。加強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澇、供熱、燃氣和污水、污泥、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過程中的安全監督管理。強化與市政設施配套的安全設施建設,及時進行更換和升級改造。加強消防站點、水源等消防安全設施建設和維護,因地制宜規劃建設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小型和微型消防站,縮短滅火救援響應時間。加快推進城區鐵路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加快消除人員密集區域鐵路平交道口。加強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優化城市路網和交通組織,科學規範設置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完善行人過街安全設施。加強城市棚戶區、城中村和危房改造過程中的安全監督管理,嚴格治理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

  (六)加快重點産業安全改造升級。完善高危行業企業退城入園、搬遷改造和退出轉産扶持獎勵政策。推動城市産業結構調整,治理整頓安全生産條件落後的生産經營單位。加強礦産資源型城市塌(沉)陷區治理。加快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不符合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生産、儲存企業就地改造達標、搬遷進入規範化工園區或依法關閉退出,2025年底前完成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企業搬遷改造。引導企業集聚發展安全産業,改造提升傳統行業工藝技術和安全裝備水準。

  三、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機制

  (七)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各設區的市中心城區、常住人口10萬人以上的縣級城市城區要對安全風險辨識進行全面評估;對各類開發區等功能區在2020年以前要進行首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以後每5年至少開展1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建立城市安全風險資訊管理平臺,繪製“紅、橙、黃、藍”四色等級安全風險空間分佈圖。編制城市安全風險白皮書,及時更新發佈。研究制定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的具體情形和管理辦法。對城市規劃佈局、設計、建設、管理等工作實行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明確風險管控的責任部門和單位,完善重大安全風險聯防聯控機制。對重點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風險較高的大型群眾性活動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建立重點區域大客流監測預警和應急管控處置機制。

  (八)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制定城市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規範,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進一步完善城市重大危險源辨識、申報、登記、監管制度,建立動態管理數據庫,加快提升線上安全監控能力。強化對各類生産經營單位和場所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落實企業隱患排查治理、重大隱患治理情況向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雙報告”制度,督促企業進行隱患自查自改自報,定期分析、評估隱患治理效果,不斷完善隱患治理工作機制。

  (九)提升應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健全城市安全生産應急救援管理體系,加快推進建立城市應急救援資訊共用機制,健全多部門協同預警發佈和響應處置機制。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實現政府預案與部門預案、企業預案、社區預案有效銜接,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加強各類專業化應急救援基地和隊伍建設,重點加強危險化學品相對集中區域的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鼓勵和支援有條件的社會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完善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強化應急狀態下交通管制、警戒、疏散等防範措施。健全應急物資儲備、調用和維護等機制。開發適用高層建築等條件下的應急救援裝備設施,加強安全使用培訓。強化有限空間作業和現場應急處置技能。建立完善應急避難場所。

  四、提升城市安全監管效能

  (十)健全安全責任體系。完善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産責任體系。全面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地安全生産工作的領導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推動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的城市安全發展工作合力。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産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各有關部門(單位)城市安全運作的職責。嚴格落實各類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與職業健康主體責任,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建立實施城市建設工程品質安全終身負責制。

  (十一)完善安全監管體制。加強負有城市安全監管職責部門之間的工作銜接,推動城市綜合行政執法,提高城市安全監管執法實效。合理調整執法隊伍種類和結構,加強基層執法力量。科學劃分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港區、風景名勝區等各類功能區的類型和規模,明確健全相應的安全監管機構。理順城市無人機、新型燃料、餐飲場所、未納入施工許可管理的建築施工等行業領域安全監管職責,落實安全監督檢查責任。健全安全生産社會協同監督體系,嚴格執行安全生産領域舉報獎勵辦法,鼓勵人民群眾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

  (十二)提升監管執法能力。加強城市運作安全執法機構規範化、標準化、資訊化建設。實行派駐執法、跨區域執法或委託執法等方式,加強城市街道(鄉鎮)和各類功能區執法工作。加強安全監管執法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監管執法人員業務素質能力。實施“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方式。建立完善安全生産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制度。定期開展執法效果評估,強化執法措施落實。加大典型違法行為曝光力度。

  (十三)嚴格規範監管執法。完善執法人員崗位責任制和考核機制,嚴格執法程式,加強現場精準執法,對違法行為及時作出處罰決定。嚴格執法資訊公開制度,加強執法監督和巡查考核,對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未依法採取相應執法措施或降低執法標準的責任人實施問責。嚴肅事故調查處理,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五、強化城市安全社會共治

  (十四)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制定完善政府購買安全生産服務指導目錄,強化城市安全專業技術服務力量,為保障城市安全運作提供風險管控、地質災害預警監測、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應急救援等技術支援。在高危行業領域全面推進安全生産責任保險,在火災高危單位實施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在人員密集場所和住宅小區推行電梯安全責任保險。加快推進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

  (十五)強化安全科技創新和應用。加大城市安全運作設施資金投入,積極推廣先進生産工藝和安全技術,提高安全自動監測和防控能力。加強城市安全監管資訊化建設,建立完善安全生産監管與市場監管、應急保障、環境保護、治安防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信用管理等部門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共用機制,搭建覆蓋城市運作全生命週期的安全風險數據庫和資訊雲平臺。深入推進城市生命線工程建設,積極研發和推廣應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産品。建立城市安全智庫、知識庫、案例庫,健全輔助決策機制。升級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安全保衛設施。

  (十六)強化城市安全基層治理。紮實推進城市安全管理關口前移、重心下移,築牢城市安全發展防線。加強安全社區建設,完善城市社區安全網格化工作體系,深化網格化服務管理,整合網格資源,充分發揮社區網格管理員作用,實現對城市安全風險隱患的動態監管、源頭治理和前端處理。積極探索多元主體參與治理模式,加強社區安全志願者隊伍建設,調動社會組織、市場仲介機構和公民法人參與城市安全治理的積極性,形成黨委領導、政府治理、社會協同、居民廣泛互動的城市安全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十七)提升市民安全素質和技能。建立完善安全生産和職業健康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查詢、解讀、公眾互動交流資訊平臺。堅持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加大普法力度,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法治意識。加強防災減災、安全生産、職業健康和應急處置宣傳教育,增強社會公眾對應急預案的認知、協同能力及自救互救技能。開展安全文化創建活動,鼓勵創作和傳播安全生産主題公益廣告、影視劇、微視頻等作品。鼓勵建設具有城市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體驗基地、場館,積極推進把安全文化元素融入公園、街道、社區,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濃厚社會氛圍。

  六、加強統籌推進

  (十八)強化組織領導。城市安全發展工作由省委、省政府統籌領導,省安委會統一組織,省安辦牽頭負責實施,有關省直部門在職責範圍內負責具體工作。各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完善保障措施,紮實推進本地城市安全發展工作,不斷提高城市安全發展水準。

  (十九)加大資金投入。各市(州)、縣(市、區)要圍繞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確定的目標任務和重點項目,把防災減災、安全生産投入納入公共安全預算,形成可持續的投入機制。要將有關創建工作的重點工程和項目統籌列入本級重點扶持項目庫,研究制定防災減災、安全生産公共設施建設規劃,加大對城市運營、建設和隱患整改的安全投入。

  (二十)加強協同聯動。把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納入平安四川建設的重要內容,充分調動有關部門力量和資源,多渠道、多層次、全方位推進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創建工作。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積極性,鼓勵引導社會化服務機構、公益組織和志願者參與創建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完善資訊公開、舉報獎勵等制度,維護人民群眾對城市安全發展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二十一)強化示範引領。省安委會在省內部分城市開展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建設試點,並在試點基礎上進行總結推廣,分步實施全省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建設工作。省安委會負責全省城市申報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的資格初審上報;省安辦負責制定省級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建設的管理辦法和評價細則,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參與評定驗收工作。各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負責本地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