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掃黑除惡第10督導組向四川省反饋督導情況

來源:四川日報 時間:2018-10-28 08:48:34 編輯:劉映紅 點擊:
  根據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的部署,10月26日,中央掃黑除惡第10督導組組長韓勇向四川省反饋督導情況。四川省委書記彭清華就做好督導整改工作作表態講話,中央掃黑除惡第10督導組副組長姜偉出席會議,省長尹力主持反饋會議。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8年8月28日至9月28日,中央掃黑除惡第10督導組對四川省掃黑除惡工作情況進行了督導。10月12日,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聽取了四川省掃黑除惡督導工作情況彙報,審議通過了督導報告等相關文件。
 
  韓勇向四川省委、省政府傳達了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會議和郭聲琨同志講話精神,要求四川省按照督導工作要求,認真制定整改方案,紮實抓好整改落實,防止産生“過關”思想,不斷推動四川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新的勝利。韓勇還向四川省移交了《四川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報告》《四川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整改問題清單》《四川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問責清單》。
 
  韓勇指出,中央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把專項鬥爭擺在全省工作突出位置,以此為抓手全面深入推進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設。省委書記彭清華同志在《法制日報》發表《堅決打贏四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署名文章,有力指導了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省紀委監委建立健全督辦機制,重點案件掛牌督辦;省委組織部對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開展集中整頓;省委政法委、掃黑辦加強統籌協調,公檢法機關查辦了一批涉黑涉惡重點案件;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強化督導檢查,推動任務落地落實,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督導中發現,四川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省委、省政府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要指示精神不夠全面,對專項鬥爭的艱巨性、複雜性和緊迫性認識不夠到位;有的領導同志認為專項鬥爭是政法部門工作,指導分管部門發揮職能作用不充分。
 
  在政治站位方面,有些地方和部門思想認識不到位,沒有把思想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上來,仍然將專項鬥爭等同於一般工作、局部工作。在依法嚴懲方面,有的地方未能按照依法嚴懲要求,突出重點,打早打小,除惡務盡,沒有形成嚴打高壓態勢。在綜合治理方面,一些地方和行業主管部門對亂象嚴重性認識不足,沒有將治亂作為專項鬥爭重要內容同步推進,一些亂象依然突出。在深挖徹查方面,“保護傘”線索核查緩慢,查辦有影響的典型案件少,問責倒查少。在組織建設方面,基層組織建設與專項鬥爭結合不緊密,有的地方農村亂象比較嚴重。在組織領導方面,有的地方黨委政府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夠,工作保障有差距,推進工作不力。
 
  對於四川省掃黑除惡存在的問題,韓勇同志提出了六點整改意見:一是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強化政治自覺和責任擔當。二是進一步提高懲治黑惡勢力犯罪法治水準,堅持嚴格依法辦案,確保案件辦理品質。三是進一步加大“保護傘”查處力度,強化“一線雙核”,做到同步“破網打傘”。四是進一步推動社會亂象治理,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治理社會亂象納入重要議程,認真履行治亂責任。五是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堅持綜合治理,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六是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問責追責力度,切實改進作風、加強協調配合。
 
  彭清華表示,中央掃黑除惡第10督導組向我省反饋的督導意見,既肯定了我們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又一針見血指出了存在問題、明確提出了整改意見,我們誠懇接受、照單全收。省委一定堅決落實中央督導組的反饋意見,把督導問題整改作為樹牢“四個意識”、踐行“兩個維護”的政治檢驗,作為履行“兩個責任”、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的實際行動,作為深化平安四川建設、推動治蜀興川再上新臺階的重大舉措,立行立改、堅決整改,確保條條改到位、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彭清華要求,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認識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艱巨性複雜性緊迫性,政治站位再提升、思想認識再深化、工作措施再加強,一招不讓打好攻堅硬仗,以深化專項鬥爭的實際行動詮釋對黨和人民事業的忠誠擔當。要堅決扛起中央督導組反饋問題整改的重大政治責任,“拉條挂賬”制定整改方案,舉一反三加強建章立制,以嚴肅作風和有力舉措做好督導“後半篇文章”。要把抓好問題整改與開展專項鬥爭緊密結合起來,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突出抓好社會亂象治理,全面落實“一案三查”制度,持續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不斷推動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會議以電視電話會議形式召開。中央掃黑除惡第10督導組成員;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領導;省法院院長、省檢察院檢察長;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副組長、各成員單位負責同志;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成都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在主會場參加會議。各市(州)、縣(市、區)設分會場。(記者 張守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