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雙流區
問題:
對黨的政治建設重視不夠、抓得不緊,防範化解債務風險舉措不夠有力,生態文明建設存在差距,推動高品質發展上重速度輕品質、重數量輕效益。履行黨建工作職責強調多抓得少,“兩新”黨建、機關黨建存在薄弱環節,一些基層黨組織書記主心骨和帶頭人作用不充分。基層違紀問題居高不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然存在。幹部隊伍結構不合理、專業化程度不高,選人用人不嚴格。違法建設、工程違規方面問題較多,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産管理不夠規範,政府採購制度規定執行不到位。對經濟發展緩慢村和困難群眾的幫扶重視不夠。上一輪巡視反饋的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不夠規範、國企監管不到位等問題整改不夠徹底,“四風”問題反彈較為嚴重。重特大交通事故易發多發,不動産登記領域遺留問題較多,超期過渡安置人員數量大等問題反映強烈。
整改意見:
一是堅持突出黨的政治建設,全面加強黨的領導,進一步研究回答雙流區“怎麼看、怎麼辦、怎麼幹”等重大問題,重整行裝再出發。二是進一步落實黨建責任制,管好管住“關鍵少數”,狠抓黨的建設各項任務落地見效。三是壓緊壓實“兩個責任”,全覆蓋加強幹部日常管理監督,持續糾治“四風”,持之以恒懲貪治腐,開展“微腐敗”專項整治。四是堅決抓好巡視整改落實,確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
自貢市沿灘區
問題:
黨的領導弱化,抓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的政治責任不到位,學習教育活動敷衍應付,重視民生改善不夠,推進“三大攻堅戰”力度不夠。抓黨建工作停留于表面,考核不科學,基層組織不健全,個別黨員帶頭作用差。“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作風不實,違規發放津補貼、公款吃喝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黨管幹部不嚴,幹部任免存在違規現象。違規實施政府採購、工程建設,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易地扶貧搬遷領域問題突出,扶貧政策落實不到位,存在識貧不準、動態調整不及時問題。上一輪巡視整改力度不夠,區委巡視整改主體責任不落實,沒有“亡羊補牢”、建章立制。
整改意見:
一是深入學習領會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強黨的領導,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部署。二是履行黨建工作主體責任,重視意識形態領域工作,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剎住數字不實、虛報浮誇的不良風氣。三是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嚴格監督執紀問責,嚴防“四風”反彈。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嚴格選任程式,強化教育管理。四是全力打好“三大攻堅戰”,推動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
攀枝花市仁和區
問題:
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深不透,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縣域經濟發展品質不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用力不夠,破解社會突出矛盾能力不強,環境保護問題依然突出。個別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當“甩手掌櫃”,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薄弱,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有差距。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黨風廉政建設滿意度測評指數全市排名靠後,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公務用車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依然存在,幹部選任制度執行不嚴。個別黨員領導幹部律己不嚴,部分項目違規操作,廉政風險較高。個別鄉鎮未按計劃完成脫貧攻堅項目。上一輪巡視發現的黨員幹部優親厚友等群眾身邊“微腐敗”問題仍較突出。
整改意見:
一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提高科學決策水準,堅持正確的發展觀、政績觀,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各項決策部署。二是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黨建工作責任體系,全面推行基層黨建工作雙述雙評、約談提醒問責等制度,加強基層組織建設。三是強化“兩個責任”落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和警示教育,加大腐敗問題查處力度,馳而不息正風肅紀。四是鮮明用人導向,規範幹部選任程式,完善培養機制,積極引進人才。
敘永縣
問題:
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黨組會議議事決策制度執行不力,落實行政審批改革、公車改革打折扣,一些單位執行民主集中制流於形式,有的單位編造資料應付巡視工作。縣委抓黨建工作意識不強,主動研究、指導黨建工作不夠,意識形態工作較為乏力,基層黨建工作基礎不牢固,基層黨員隊伍管理不規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夠嚴實,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偏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幹部人事工作違規問題較為突出。基層違紀案件高發,政府採購及工程建設領域監管不到位,公共財政管理有待規範。落實脫貧攻堅基礎工作不紮實,扶貧領域案件多發。上一輪巡視反饋的個別工程建設項目操作不規範問題未整改到位。
整改意見:
一是充分發揮黨委(黨組)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保落實的領導核心作用,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各項決策部署。二是層層傳導壓力,完善意識形態工作、基層黨建工作等常態督導機制,著力強化黨的建設。三是落實“兩個責任”,著力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嚴查幹部人事工作違規問題。四是堅持問題導向,不折不扣落實好中央和省委關於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五是堅持整改問題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充分運用巡視整改成果。
德陽市旌陽區
問題:
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差距,貫徹新發展理念不夠到位。在防範化解重大社會風險、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領導核心作用不充分。黨建主責主業意識不強,黨管意識形態工作不落實,黨的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落實“兩個責任”不夠到位,部分領導幹部存在“老好人”思想。幹部選任和日常管理監督制度執行不嚴。國有資産管理和工程建設領域存在重大廉潔風險,基層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比較突出,個別領導幹部涉嫌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脫貧攻堅存在薄弱環節,“五改三建”落實不徹底。上一輪巡視反饋的“文山會海”、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整改不徹底。
整改意見:
一是把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推動區域經濟高品質發展。二是樹立“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理念,著力解決黨的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三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堅定不移加強作風建設,嚴格選人用人程式,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四是以巡視整改為契機,把依規治黨、從嚴治黨的制度利器用起來,推動改革,促進發展。
沐川縣
問題:
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還不夠深入,結合縣情特點研究謀劃不足,統籌協調推進各項工作不夠有力。黨建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縣委專題研究部署不足,將農村、機關、社區、企業等領域的黨建考核內容制定成統一模式,形式化傾向明顯。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以紀委監督代替主體責任情況,監督執紀問責力度不夠,違反財經紀律方面問題時有發生。項目建設存在較大廉潔風險,基層頂風違紀現象屢禁不止。脫貧攻堅資金安排使用不到位,思想政治工作針對性不強。對上一輪巡視整改重視不夠,督導不足,工程建設領域違規招投標、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多發等問題依然突出。
整改意見:
一是進一步增強縣委班子全面領導能力,正確處理好脫貧攻堅等重點任務與全面發展的關係,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把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真正落實到位。二是提高黨建工作品質水準,把黨建工作融入改革發展的全過程,精心部署、強力推進,加大對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的指導幫扶力度。三是加大“兩個責任”落實力度,縣委要圍繞重大決策部署和階段性重點工作,主動謀劃、同步推進,定期分析、跟蹤問效。紀委監委要積極跟進,緊盯薄弱環節,嚴肅執紀問責調查審查。
南部縣
問題:
學習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深入不紮實,縣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落實依法治省戰略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堅戰”、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落實不力,碼頭文化、袍哥文化沒有得到有效治理。黨建工作履職不到位,意識形態工作不深入不紮實,黨內政治生活不嚴格。全面從嚴治黨存在“黨委挂帥、紀委出征”現象,監督執紀問責寬鬆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突出,不作為慢作為現象依然存在,執行選人用人制度不嚴。工程項目建設、財務管理隱含廉政風險。扶貧對象識別不夠精準,個別扶貧項目建設管理不規範,對返貧風險重視不夠,“微腐敗”案件多發易發。對上一輪巡視反饋的解決民生困難不夠等問題整改不力。
整改意見:
一是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進一步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提高統攬全局能力,切實推進各項民生工程建設,增強群眾獲得感和安全感。二是著力解決“袍哥文化”“碼頭文化”、意識形態領域責任層層遞減等問題,加強和改進基層黨組織建設。三是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加強重點崗位、重點環節的權力監督制約,落實巡視整改工作。四是堅持正確用人導向,採取多種方式選賢任能,營造拴心留人環境;進一步加強巡察工作。
筠連縣
問題:
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紮實,推動“一煤獨大”經濟轉型思考不深,環境保護力度不夠,王家溝水庫等重點項目建設推進不力。黨委領導核心作用不夠到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決策重大事項時有發生,突出重點、破解難題不夠。黨建工作存在“上熱下冷”和“重業務、輕黨建”現象,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對縣域內意識形態工作形勢缺乏深入研判。全面從嚴治黨存在監督盲點,執紀問責力度不夠,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堅決,選人用人存在薄弱環節。政治生態修復不力,重要部門(單位)窩案串案易發多發,招商引資和工程建設違規違法問題多,土地出讓收入管理不嚴,導致國有資産流失。脫貧攻堅基礎設施建設進展緩慢,激發貧困戶內生動力不夠。上一輪巡視反饋部分問題常抓不懈、嚴格逗硬不足。
整改意見:
一是強化“兩個維護”定力,落實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推動經濟轉型、産業發展、交通建設等全面協調發展。二是強化黨建工作責任,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戰鬥堡壘作用。三是落實“兩個責任”,加大違紀違法問題的查處力度,馳而不息糾正“四風”。四是認真執行幹部選任制度規定,該調整的堅決調整。五是認真解決幫扶措施不夠精準的問題,加強對貧困戶和非貧困戶的思想引導。
鄰水縣
問題:
縣委總攬全局不力,縣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職能弱化,社會治理能力有待加強。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有差距,國有企業黨的建設缺失,執行意識形態“四個納入”要求有差距。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重視巡察工作不夠,監督執紀不夠嚴格。公車改革不徹底,防止“四風”問題有差距。選人用人問題不同程度存在。工程建設領域圍標串標問題突出,工程項目管理不夠規範,吃拿卡要和中梗阻等問題依然存在。“精神扶貧”不夠,對象識別不夠精準,扶貧資金管理不夠規範,脫貧攻堅領域腐敗問題時有發生。上一輪巡視發現的“雙違”問題等治理不夠徹底。
整改意見:
一是全面加強黨的領導,紮實做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和黨的建設各方面工作,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二是層層壓實黨建工作責任,牢牢把握意識形態領域領導權,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全面加強基層組織建設。三是推動管黨治黨責任全面覆蓋、層層傳導,加強巡察工作,嚴格執行幹部選任條例,強化執紀監督問責,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腐敗問題開展整治。四是落實脫貧攻堅一把手負責制,精準施策,重視精神扶貧,對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通江縣
問題:
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層層遞減,落實新發展理唸有差距,統籌推進縣域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著力不夠。縣委統攬全局不力,縣域政治生態需進一步改善,對群眾工作重視不夠。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組織建設和思想建設缺失,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兩張皮”,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管黨治黨責任落實不力,紀檢部門“三轉”不到位,執紀問責力度不夠。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四風”問題時有發生。選人用人導向不鮮明,存在違規現象,人才流失嚴重。工程建設領域存在重大廉政風險,暗箱操作、優親厚友等“微腐敗”問題較為突出。落實扶貧政策、推進扶貧工作不均衡,部分扶貧項目、資金使用管理不規範。對上輪巡視反饋的問題整改乏力,追究責任不到位。
整改意見: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精神,推動中央和省委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二是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全面落實新發展理念,推進縣域經濟高品質發展。三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農村等基層黨組織建設,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嚴肅幹部人事紀律。四是強化管黨治黨壓力傳導和日常監管,加強重點領域廉政風險防控,開展專項整治,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漢源縣
問題:
抓發展的內生動力不足,個別領導幹部存在“等靠要”思想,執行上級政策有偏差。對黨建工作重安排輕落實,部分領導幹部履行黨建責任不力,基層組織建設較為薄弱,意識形態工作存在虛化現象。從嚴治黨責任傳導不夠,較真碰硬不足,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處理不力,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差距,選人用人工作不夠規範,黨風廉政建設社會滿意度測評持續在全省排名靠後。工程項目監管不到位,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執行脫貧攻堅政策走樣,一些幹部缺乏攻堅克難的擔當精神,部分扶貧項目存在廉潔風險。上一輪巡視反饋的會議過多等問題整改不力。
整改意見:
一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克服鬆勁懈怠情緒,密切聯繫群眾,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不斷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準。二是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強化基層黨組織建設,壓實“兩個責任”,把從嚴治黨壓力傳導到基層,大力防範廉潔風險,營造風清氣正良好政治生態。三是克服等靠要思想,堅持穩定與發展兩手抓,圍繞脫貧攻堅,積極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堅持高品質發展,合理佈局三大産業,著力打好“三大攻堅戰”。
丹棱縣
問題:
在調動各方力量謀事創業上辦法不多,引領推動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不強。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夠好。機關黨建存在“燈下黑”現象,黨內政治生活不嚴格,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盯緊重點人和重點領域不夠,執紀監督存在寬鬆軟現象,警示教育不足。違規發放補貼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比較突出,“四風”問題頑疾未除,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不規範。工程項目領域違規問題較為突出,資源配置領域監管不嚴,群眾身邊腐敗問題時有發生。在完成脫貧任務後有鬆懈情緒,沒有在鞏固成果和脫貧“扶志”上下功夫。上一輪巡視指出的“重要部門、重點崗位幹部的監管力度不夠”問題,持續整改力度還不夠。
整改意見:
一是強化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委引領帶動作用,激發全縣幹部幹事創業激情。二是進一步落實黨建工作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紮實抓好基層黨建工作,夯實黨的執政根基。三是強化“兩個責任”落實,加大對違紀問題的通報力度,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對違規選任幹部問題嚴肅追責問責。四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舉一反三,用好巡視成果。五是強化項目監管,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扎牢制度籠子。六是加強扶貧工作質效評估,深化脫貧攻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