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公共法律服務“最後一公里” 四川又有新動作

來源:四川日報 時間:2018-04-27 09:27:49 編輯:張林 點擊:

  本報記者吳憂

  近日,省司法廳印發《關於推進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和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規範化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並編印《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室)建設規範》一書,對推進我省基層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室)建設工作進行了具體安排。

  《意見》提出,力爭到2020年前實現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全覆蓋,進一步提升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覆蓋面,著力形成覆蓋城鄉、功能完備、便捷高效的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網路體系,實現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標準化、精準化、便捷化,努力為基層群眾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選擇的公共法律服務。

  覆蓋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一站式提供

  “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是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直接提供者,對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省司法廳基層處處長田亮介紹,面對群眾多領域、個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務需求,工作站與工作室將立足“法律事務諮詢、矛盾糾紛化解、困難群眾維權、法律服務指引和提供”的平臺建設功能定位。

  具體來説,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將重點做好7項工作:接待群眾來訪和法律諮詢服務;引導法律援助、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鑒定、仲裁等法律業務,負責法律援助申請初審;組織開展人民調解工作、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告知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政策、救助幫扶途徑等;協助提供監所遠端視頻探視服務;積極為轄區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提供法律顧問諮詢;具體負責指導、考核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工作和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法律服務工作。

  “通過資訊技術等便民措施,我們將努力為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找律師、辦公證、申請法律援助乃至探視親人等法律需求,都可以在這裡實現。”田亮介紹,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將依託現有鄉鎮(街道)司法所建立,共用業務用房。在人員配置方面,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設站長1人,由司法所所長兼任,並爭取將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安置幫教、法治宣傳等領域適宜由社會力量承擔的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

  深入鄉村社區 每季度至少舉辦一次法治講座

  在更加基層的鄉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的觸角也將進一步延伸。

  《意見》提出,要加快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的建設工作。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依託村(社區)便民服務站或法律顧問室、人民調解組織建立,是服務村(社區)最基層的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設主任1人,同時每個村(社區)應當設立一名法律顧問。

  “作為公共法律服務在最基層的觸角,工作室要發揮‘快速反應’的效果。”田亮表示,工作室主要承擔解答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代擬法律文書、參與糾紛調處以及協助起草、審核、修訂村規民約等工作。此外,《意見》還明確提出,村(社區)法律顧問每月提供不少於4小時的現場法律服務,每季度至少舉辦一次法治講座,要對“顧而不問”的現象説“不”。

  田亮介紹,作為公共法律服務的實體平臺,工作站與工作室既要“搭好臺”,也要整合各方力量“唱好戲”。工作站與工作室將與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法律援助機構、公證機構、司法鑒定機構、律師事務所、人民調解組織等有效對接。同時,要建立部門協作機制,加強與法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信訪、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相關部門的協作,實現公共法律服務與訴訟服務和社會服務的有效對接。要加強專業人才建設,整合律師、公證員、司法鑒定人員、人民調解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力量,建立公共法律服務人才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