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課外"坑班""點招"何時休?

來源:環球時報 時間:2018-04-01 10:56:43 編輯:李玉潔 點擊:

今年2月26日,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原工商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了一份重磅文件——《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明確將針對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及競賽活動的培訓機構實行嚴格規範和整頓。近日,很多讀者來信反映,這個通知下得好,中小學生課外班真該整治了。

那麼,這個近萬億元規模的市場即在“規範化”洗禮中,那些“坑班”“點招”真的會徹底消失嗎?請看記者的調查。

課外班,已經是中小學生的標配,哪家孩子不上學而思,家長恐怕都不好意思。中國教育學會發佈的《中國輔導教育行業及輔導機構教師現狀調查報告》顯示,2016年我國現有中小學生1.8億人,中小學課外輔導學生超過1.37億人次,市場規模超過8000億元。

收費上萬元的培訓班可能是三無學校?

課外培訓班收費不菲。以兒童英語為例,大多數課外班的學費在一年1萬多元左右,奧數等培訓班收費則在數百元一節課。但是,家長們可能還不知道,這些培訓班可能是“三無”學校。

據記者了解,目前市場上的培訓機構主要有三類,一類是在教育主管部門登記並獲得辦學許可證,同時在工商部門辦理了營業執照的機構;一類是只有營業執照、以教育諮詢為名的公司;還有一類是在人社部門登記的培訓機構。此外,另有一些無證無照的黑機構。

記者在採訪中還發現,大部分家長在選擇培訓班時沒有了解其相關資質,只是根據培訓班名氣、朋友推薦等因素,選擇所謂的“名師”“名校”。

出現這一情況,主要是因為之前《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經營性民辦培訓機構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因此,大多數校外培訓機構只在工商部門登記,沒有拿到辦學許可證,哪怕是大型的教育培訓機構,也只是在屬地教育部門備案登記,事實上處於工商、教育部門都不管的灰色地帶。

新修訂的《民辦教育促進法》于2017年9月1日正式實施,明確了教育培訓機構同時受教育局和工商局監管,而且必須取得辦學許可證。

這意味著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不能再簡單註冊成教育諮詢公司或教育科技公司,民辦機構應先向教育局申請辦學許可證,取得辦學許可證後,營利性機構向工商局申請登記為公司,非營利性機構向民政局申請登記為民辦非企業法人。

以法律為基礎,教育部基礎司司長呂玉剛表示,這次整頓的重點之一就是這些有安全隱患、無辦學資質的培訓機構。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範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對“超綱教學”,家長敢怒敢言不敢不去?

“幼兒園中班就學10以內的加減法,大班學完拼音,小學學初中課程,很多數學題是我當年初中學的。”採訪中,一位家長對記者抱怨,孩子已經被裹挾進了超前學習的大軍,“學校一上課,大家都在培訓班學了,老師就不教了,我們不學也不行”。

不僅如此,如果翻看各培訓機構的招生簡章,一定會被各種“超常班”“實驗班”搞得眼花繚亂,好像各家的孩子都是天才的超常兒童。

北京師範大學第二附屬中學黨委副書記陳國治表示,一些面向中小學生舉辦的校外培訓機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存在大量題海戰術、超前教學、競賽考證等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髮展規律的教學行為,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增加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反響強烈。廣大家長和中小學生一邊痛斥著校外培訓機構的弊端,一邊被動地參加到校外培訓的大軍中,敢怒敢言不敢不去。

因此,校外機構的“超綱教學”、人人都上奧數班、超常班,首次成為整頓對象。《通知》要求,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申報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佈。

但陳國治也表示,在嚴格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同時,針對實際存在的學科學習差異化、多樣化需求的現實,發揮規範的校外培訓機構“有益補充”,應當出臺鼓勵中小學校這支教育正規軍主動有效供給的激勵政策措施和經費籌措方案。

解決學校不是靠提前放學來減負的問題,應該還有制度創新的空間。陳國治認為,應允許學校在規範的標準和條件下,適當開展基於真正的學生需求和自願的課外輔導培訓,允許適當收取費用。

切斷培訓機構與名校之間的優生輸送關係?

最近,一直信奉“放養”的彎彎媽被小升初嚇住了。她通過“在行”約了一個小升初“專家”,對方用兩個小時給她普及“坑班”“點招”“上岸”等詞彙,她做了2000多字的幹貨筆記。在朋友圈裏播出這份“教育焦慮指南”後,彎彎媽也加入了陪孩子上奧數、佔坑班的大軍。

“産生校外培訓無序和違背規律各種亂象的重要根源,是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明裏暗裏的條件要求造成的。”陳國治認為,真正切斷這一關聯,才是制止培訓亂象的釜底抽薪之策。

雖然沒有明確提出這些小升初的必備詞彙,但校外培訓機構與名校之間的優生輸送關係顯然是此次整頓的重點之一。《通知》明確,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這一條,就是針對當前牛校與校外培訓機構合辦的“坑班”“點招”。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介紹,由於種種原因,雖然就近入學已經在全國全面推開,但在家長、學校、培訓機構之間,還是存在口口相傳的“坑班”,以及“神秘”的、語焉不詳的電話帶來的“點招”機會,各個培訓機構的杯賽結果也被普遍認可,成為學校提前“掐尖”的參考。

呂玉剛強調,“點招”和“坑班”“擇校”方式,一直是教育部門打擊的對象。在近日出臺的《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中,教育部再次重申了“十大嚴禁”,包括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同時,今年還將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雖然社會上還有質疑,認為“十大嚴禁”説了多少年,也沒有剎住“坑班”“點招”等,呂玉剛認為這次是動了真格。

“教育部提出的是確保2018年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熱工作取得決定性成效。”呂玉剛提醒大家注意,今年的招生工作不僅強調就近入學,將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並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高等學校附屬中小學以及省屬、市屬中小學校招生入學也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入學工作統一管理。這就意味著,只要嚴格落實,擇校幾無漏洞可鑽。他還強調,教育部對“點招”等行為持零容忍態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呼籲家長、社會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