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成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20年,四川要初步確立集體林權管理制度體系、財政金融支林體系和可持續發展政策體系,實現林業資源增長和農民增收。
為實現上述目標,《意見》提出六大重點任務:
在集體林權權益保護方面,借助“多權同確”,提高林地確權的精準度,對新造林地確權登記頒證;深化集體林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改革;將加快完成林權流轉地方立法,確保林權流轉有法可依。
在森林分類經營管理方面,簡化公益林、商品林區劃界定方法和程式。主要思路為,建立公益林動態管理機制和分級管理體系,啟動商品林林木採伐改革試點。
在林業規模化生産機制方面,鼓勵和引導通過轉包、出租、入股等方式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引導工商資本與林農建立合作共用共贏的利益聯結機制,並建立涉林企業信用記錄。
在財政金融支林政策方面,支援各地整合資金加強現代林業特色産業基地建設等,建立健全森林保險費率調整機制,推廣“政策性保險+商業保險”模式。
在綠色産業發展方面,要立足自身優勢,培育涉林特色産業。主要措施為,建設現代林業産業基地和現代林業重點縣,培育森林康養等新業態。
在集體林業管理與服務方面,將推進林權資訊化管理,實現省內資訊資源共用,並逐步將涉林服務事項交由社會化服務組織承擔。
《意見》指出,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是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將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效納入領導班子及有關領導幹部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