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省人社廳、省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近日聯合發文,對2017年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産能職工安置提出一系列優惠政策,鼓勵去産能失業人員自主創業。
職工安置對象包括2017年去産能任務涉及的分流職工、2016年列入計劃但尚未完成分流安置的職工、分流安置後仍處於失業狀態的人員等,將通過內部分流安置、內部退養、轉崗就業創業和公益性崗位托底等渠道,妥善安置去産能職工。
鼓勵去産能失業人員自主創業。自主創業者可享受個人最高額度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期限3年,財政部門按規定貼息,貸款期滿可展期1年,展期不貼息;合夥創辦或領辦小微企業,符合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條件的,可享受最高額度不超過2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規定貼息;如果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自主創業,可一次性領取剩餘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自主創業並招用其他失業人員就業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一次性給予3000元創業補貼等。
大力促進去産能職工轉崗再就業。各地將免費為去産能企業和失業人員舉辦專場招聘會,提供職業培訓等服務,至少為每位登記失業人員推薦3個就業崗位。
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失業人員提供就業服務。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失業人員到企業就業的,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貼;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失業人員,參加有組織勞務輸出,給予一次性單程鐵路、公路或水運(路)交通補貼。各地新增或騰退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失業人員。
當年納入去産能關停計劃、已實際停産放假的困難企業,尚未解除勞動關係的下崗職工可發放基本生活費,標準按照不高於當地失業保險金水準確定,發放時限不超過當年年底。(記者 劉春華)
原標題:我省鼓勵去産能失業人員創業 領辦小微企業最高享2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