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林淩)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實行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的通知》,從完善人才工作評價“指揮棒”入手,破解人才工作力度層層遞減問題,確保人才強省各項目標任務落地落實。
《通知》對考核對象進行了界定,將各市(州)和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列為重點考核對象、實行分類考核。其中,對市(州)重點考核加強對人才工作的領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建設人才發展重大平臺、優化人才發展環境等五個方面;對成員單位重點考核發揮黨委(黨組)領導核心作用、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統籌推進行業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創新創業生態環境等四個方面。根據階段性工作安排,與人才工作密切相關的其他單位也可以納入考核範圍。
考核指標具體分為綜合評價指標、年度績效目標、加分項目三個方面,採取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實行百分制考核,突出工作實績和各指標增長率。在考核過程中,綜合評價指標佔50分,重在考核工作總體完成情況,設置若干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以推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落地見效;年度績效目標佔50分,重在考核每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同時,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將評選若干創新類和成效類加分項目,每項加3至5分。“每年底在各地各單位總結自查基礎上,由省人才辦牽頭組成目標考核組,採取現場述職、專家評議等方式進行評分,三項分數合計即為考核最終得分。”省人才辦相關負責人介紹。
強化考核結果的運用、實行獎罰結合,是考核辦法的一大亮點。《通知》明確,對市(州)的考核結果,將折算為省委對市(州)黨委的年度保證目標考核最終得分。同時,考核結果也將作為領導班子評優、幹部評價、人才項目和資金安排及工作問責的重要依據。對考核結果排名前3位的市(州)和單位,在領導班子評先評優、個人表彰獎勵時優先考慮;對考核結果排名前3位的市(州),在次年的人才項目和資金安排上給予傾斜;對人才工作重視不夠、工作不力、考核排名末位的市(州)和成員單位,由領導小組負責人進行約談提醒、督促整改。
原標題:分類評價 量化考核 獎罰結合 我省完善人才工作評價“指揮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