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上蔡縣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審理代位求償糾紛和服裝買賣合同糾紛兩起案件中,承辦法官以“如我在訴”的意識,做深做實矛盾糾紛化解,積極開展“線上線下”調解工作,使兩案均達成調解協議,案件的調解既實現了當事人足不出戶就能定分止爭的審判效果,也解決了當事人的後顧之憂,贏得了雙方當事人的好評,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代位求償糾紛一案
2023年8月,被告梁某某駕駛被告苗某某名下車輛在上蔡縣轄區發生交通事故,該事故經上蔡縣人民法院判決原告某保險公司向案外人張某某賠償損失共計4658.38元。判決生效後,原告某保險公司起訴被告梁某某、苗某某要求二被告支付墊付款,後因原、被告雙方願意私下協商處理未果,雙方當事人再次對薄公堂。被告梁某某的駕駛證係B證,因其違規駕駛扣除12分,該駕照被降級,目前還在重新學習補考駕照中,對此,被告梁某某情緒大且不認為其係無證駕駛,其不應當賠償原告的損失,不同意調解。因原告某保險公司與被告梁某某在協商解決時發生口角,亦不同意調解。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考慮當事人雙方矛盾較深,如果判決結案,矛盾會進一步激化。為提高辦案效率,減少當事人訴累,承辦法官通過背對背的方式進行調解。在承辦法官多次溝通後,原、被告雙方最終願意調解並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被告梁某某在簽署調解協議當天向原告保險公司支付了所有墊付款及訴訟費。原告保險公司在收到墊付款後第一時間向承辦法官表達了感謝。
服裝買賣合同糾紛一案
自2019年起,被告劉某某作為買房自原告李某某處購買睡衣等服裝,截止2019年7月份,被告劉某某一直拖欠原告李某某服裝款未支付。該案立案後,承辦法官積極與被告聯繫溝通,被告在承辦法官釋法明理後,表示願意支付剩餘貨款,但是因其係外地人不願意到法院簽署調解協議,原告李某某表示其年紀較大,不同意網上調解,為了方便雙方溝通意見,承辦法官設立了微信調解群。承辦法官耐心通過微信給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最終雙方對還款金額及期限達成一致。劉某某、李某某對法官能夠讓雙方當事人不出門一次性化解雙方多年糾紛表達了自己由衷的感謝。
民生無小事,每個“小案”都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兩起糾紛的成功化解是上蔡縣人民法院民二庭用法理情相結合,把情和理融入依法調解工作中,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具體體現,既實質性化解矛盾,又減輕當事人訴累,最大限度的維護了群眾合法權益,切實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的溫度和公平正義。(上蔡縣人民法院:張小雲、聶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