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兒童道路交通傷害成為我國0—14歲兒童第二大死因。在道路交通傷害導致的受傷或死亡中,機動車事故佔比超30%。調查發現,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因為沒有使用或者未能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正確使用兒童約束裝置已被證明是避免道路交通傷害的有效的措施之一,但現實情況卻令人擔憂。近期,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對就診的200多名家長開展調查,超過25%的家庭未配備安全座椅;超過一半(55.33%)的家庭雖然購買了兒童安全座椅,但那次開車送孩子來醫院時沒有使用。此外,據《2023上海兒童乘客安全現狀報告》調查顯示,不配備安全座椅的原因是擔心孩子不願使用;配備但不使用的原因是因為家長認為路程較短車速較慢,當孩子不願使用時,家長通常會妥協。此外,有42.5%的家庭為孩子配備的座椅類型是錯誤的。
推動兒童正確使用安全座椅,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形成合力。為此建議:
第一,開展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宣講和培訓行動,解決部分家長對兒童安全座椅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問題。通過各種渠道,邀請公眾人物參與,向公眾普及安全座椅的重要性,展示警示案例,介紹使用方法。此外,針對重點人群開展培訓,將之納入産科醫院“孕婦課堂”培訓內容,在婦幼保健院開展對孕婦和新手爸媽開展培訓。
第二,完善兒童安全座椅相關法規。目前,《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要求應用兒童安全座椅的範圍是4歲及4歲以下,而國際最佳實踐是12歲或身高1.40米以下,建議相關法規應體現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此外,由於網約車、計程車等出行方式日益普遍,加強網約車、計程車配備兒童安全座椅的規定也非常重要。
第三,加強兒童安全座椅的執法監督。目前,上海兒童安全座椅相關執法沒有在現場開展。建議參考目前上海市檢查後排乘客佩戴保險帶的做法,在道路上進行兒童安全座椅的檢查,並在兒童類服務場車輛出入口區域進行重點檢查。現有的處罰措施為“經民警指出,行為人能夠當場改正的,可以依法予以口頭/書面警告處罰”,可以考慮增加現金處罰措施和駕駛證扣分等舉措。
第四,推廣正式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即便是在發達國家,兒童安全座椅不正確使用的比率也達70%以上,特別是家長沒有正確安裝和使用與兒童年齡身高相符的約束裝置,特別是增高墊的正確使用率低。建議在上海推廣兒童乘客安全技術師(CPS)培訓,指導家長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與此同時,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兒童安全座椅市場的監管,保障兒童安全座椅的品質監管,並進一步完善品質檢測標準和認證制度,確保市場上銷售的兒童安全座椅符合國家標準。
(作者係市政協委員)
欄目主編:張駿
文字編輯:洪俊傑
本文作者:徐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