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和百日質效提升專項行動中,上蔡縣人民法院積極踐行“如我在訴”理念,直面老百姓的揪心事、煩心事,站在當事人的角度思考問題,為老百姓多想一點、多做一點,主動擔當順民意、解民憂。
上蔡縣人民法院齊海法庭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充分發揮司法職能,認真貫徹“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理念,厚植“如我在訴”情懷,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最大限度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用法治力量傳遞司法溫度,用心用情辦好每一起涉民生案件。
離婚糾紛當庭履行
近日,河南省上蔡縣人民法院齊海法庭成功調解一件離婚糾紛一案,經過法庭調解,雙方當事人當庭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當庭履行20萬元,原告與被告雙方從剛開始的針鋒相對到最後的握手言和。該案在立案受理後,負責辦理的法官李廣濤立即查閱案件卷宗材料,並通過電話方式及時和原、被告溝通,了解案件具體情況和原、被告兩人想法。法官認為雖然是一個簡單的離婚糾紛案件,但是原告與被告之間積累了大量的矛盾,為有效打破僵局、消除爭議,在案件開庭當天,承辦法官採取“背對背”調解的方式,兩個辦公室來回跑,逐步溝通,化解矛盾,經過一個下午直至晚上7點半,最終雙方調解成功,且被告當庭將20萬元支付給原告。
勞務合同糾紛有效督促履行
2024年6月齊海法庭辦理了一件勞務合同糾紛案件。原告王某某外出務工,可是在工程結束之後,被告公司未按照約定支付原告王某工資款,遂王某訴至法院。李廣濤法官高度重視,在聯繫被告公司後積極溝通調解,促使原被告雙方簽訂調解協議。但是調解成功之後被告公司遲遲未按照約定履行,法官李廣濤便多次聯繫被告公司督促其履行。2024年8月3日,原告王某稱:“公司已經把那兩萬轉過來了,特別謝謝你的幫助”。在剩餘兩萬元到期後,被告公司仍未按照約定履行,法庭工作人員又多次向被告公司釋法明理督促履行。在11月5日,原告王某很開心的稱“公司欠我得4萬元工錢全部到賬”。
上蔡縣人民法院齊海法庭通過採取多種方式進行調解,當庭化解矛盾,調解後有效督促被告方主動履行調解書載明義務,避免案件進入後續的執行程式,節約了司法資源,減少當事人訴累,提升司法服務和效率。
民生事無小事,案件雖小卻關乎群眾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齊海法庭將堅持弘揚新時代“楓橋經驗”,持續提升矛盾糾紛化解能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獲得感。(上蔡縣人民法院:張小雲、聶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