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近日,湖南省冷水江法院充分發揮庭前調解優勢,快速高效化解一起涉企合同糾紛,最大限度降低訴訟對企業生産經營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為維持雙方友好合作關係,助力企業持續穩定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冷水江市某運輸公司與邵東縣某建材公司簽訂《購銷合同》,約定由某運輸公司向某建材公司提供礦粉、煤灰,並負責將貨物運送指定地點。此後,雙方每月核對收貨數量與金額。截至2023年4月,某運輸公司已向某建材公司運送礦粉、煤灰累計達90余萬元。後期,由於某建材公司資金週轉出現困難,合作期間,僅支付了20余萬元貨款。某運輸公司經多次催款無果後,遂訴至法院,請求判決某建材公司支付拖欠貨款並賠償逾期付款利息損失。
法院調解
受理案件後,承辦法官認為原、被告雙方均係企業,且至今仍保持合作關係,具有調解基礎。為縮短訴訟週期,最大限度降低訴訟對企業生産經營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承辦法官立即開啟優化營商環境快立快調快結綠色通道,積極開展調查,提前就合同約定、履行情況、證據材料等與雙方電話溝通,積極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以雙方企業後續友好合作為切入點,勸導雙方進一步友好協商,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經過“背對背”調解、“面對面”協商,雙方企業最終達成一致協議:某建材公司分期支付拖欠貨款,某運輸公司自願放棄逾期付款利息損失。
典型意義
小微企業是市場經濟中廣泛存在的企業生産經營組織,其對促進經濟發展、提升創新能力、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本案中,承辦法官秉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原則,迅速開啟快立快調快結的涉企綠色通道,充分發揮庭前調解優勢,不僅助力小微企業債權得以及時追回,也減輕了企業訴累,緩和了企業關係,實現了高效化解涉企糾紛的目的,成為法治護航企業良性發展的生動實踐。